排序方式: 共有10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1.
国外刑法理论认为伪造包含最广义、狭义和最狭义三种含义,综观我国刑法规定,可将伪造、变造的含义分为四种情况:一是"伪造"属于广义的伪造,包括变造,具体包含了有形伪造、无形伪造、有形变造、无形变造;二是"伪造"属于狭义的伪造,不包括变造,"伪造"仅指有形伪造与无形伪造,"变造"指有形变造与无形变造;三是"伪造"属于最狭义的伪造,仅指有形伪造;四是"伪造"仅指无形伪造与无形变造。 相似文献
92.
危险犯是指以侵害法益的危险状态的造成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而实害犯是指以对法益实际损害的造成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为更好地为立法论和解释论服务,将实害犯作前述界定是有必要的,借此亦可与结果犯区分开.危险犯与实害犯这组概念解决的是犯罪成立条件的问题,而行为犯与结果犯解决的是犯罪既遂条件的问题.从立法论上,我国刑法分则关于危险犯与实害犯立法模式的选择具有随意性. 相似文献
93.
陈洪兵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12-15
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事实上很难区分。来自大陆法系的这种分类,对于我们没有实际意义,我国刑法关于罪过的规定就能解决认识错误问题。违法性认识不仅是实体法问题,还是程序法问题。缺乏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的证明责任在于被告方。 相似文献
94.
陈洪兵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5(2):30-32,43
现行刑法典中诈骗型犯罪形成了特殊类型的金融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并立的模式,在二者之间,在各具体的金融诈骗罪之间,以及金融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之间都存在法条的竞合关系,这些关系的正确处理和连续诈骗行为同时涉及数种诈骗罪名的罪数的确定等,都依赖于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所以,这种司法解释不能随心所欲地操作,应注意协调,使其合理化。 相似文献
95.
96.
从立法论上讲,增设亲属实施窝藏行为的减免刑罚规定具有合理性。从解释论上讲,首先应将亲属之间的消极不作为情形,从窝藏罪的客观要件中排除。其次,应借鉴中立的帮助行为论中的“社会相当性说”,将亲属之间的日常生活行为,如提供短时间的食宿或者资助少量钱财等属于人之常情的行为,从窝藏罪的客观行为要件中排除。最后,对于亲属之间的所谓窝藏行为,只要没有超出社会相当性范围,就可以认为没有达到可罚的违法性的程度,从而不作为犯罪处理。 相似文献
97.
为了克服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刑法短板,应坚持解释论与立法论"两手抓".环境刑法保护的法益是环境本身,而非传统的人身、财产法益;环境法益不同于公共安全法益,故意排污并不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无论故意排污还是因管理不善过失导致环境污染,都应作为犯罪处罚,故"模糊罪过说"具有现实合理性;污染环境罪属于一种准抽象危险犯,"严重污染环境"是对排污行为本身的限制;安装"天网"同时捕获普通野生动物和珍贵野生动物的,应当数罪并罚;多年后方显现污染后果的,并未超过污染环境罪情节加重犯追诉时效.应将环境犯罪作为独立一章进行规定,置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章节之后;应根据不同的环境要素对污染环境罪进行分解;应将污染环境罪法定最高刑提升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98.
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属于酷刑罪。强力取证犯罪的对象和国际公约的规定有差距。《刑法》第247条“致人伤残、死亡”属于注意规定。为遏制刑讯逼供,应确立彻底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诉讼法》第93条关于犯罪嫌疑人应如实回答的规定,应予删除。强力取证犯罪的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应有特别规定。强力取证犯罪不宜由同级或本检察院检控。 相似文献
99.
当前,中国社会正面临着社会转型。这里所谓社会转型,是指社会结构和社会运行机制从一种型式向另一种型式转换的过程。经济体制改革前,我国社会结构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上的以集中垄断大一统为特征的政治社会。国家所有制模式赋予政府(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国家)无限的权力,将政府推到社会结 相似文献
100.
由共犯论的纯理论性研究转向分则具体共犯问题的解决,是司法实践的迫切要求。犯罪的实体是违法与责任,可将身份区分为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对于共犯与其身份,应坚持分别定罪说。因为缺乏违法性(包括实质的违法性)或者有责性,不处罚片面对向犯;若大量购买伪造的身份证,则有成立共犯的余地。不阻止他人犯罪的,成立遗弃、渎职等罪的单独正犯与他人犯罪的帮助犯的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罚。持有型犯罪共犯的认定应慎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实践中难以认定为共犯,故而计算来源不明财产的数额时,不应适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归责原则;家属参与理财的,有单独成立妨害司法罪的余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