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7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61.
H1N1亚型猪流感病毒HA基因的表达及单克隆抗体的制备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采用RT-PCR方法扩增了H1N1亚型猪流感病毒(SIV)广东株的血凝素(HA)基因,测序后对HA基因进行了生物信息学分析。将HA基因克隆到高效可溶表达载体pBCX上,成功构建重组表达质粒pBCX-HA。将其转化到大肠杆菌BL21(DE3)感受态细胞中,用IPTG进行诱导表达。诱导表达的HA融合蛋白分子质量约为94.0 ku,表达产物占菌体总蛋白的29.5%。经Western-blot分析证实可溶表达的融合蛋白与H1N1亚型猪流感病毒阳性血清具有良好的免疫反应性。用纯化的HA融合蛋白作包被抗原用于猪流感病毒单克隆抗体的筛选,成功筛选到2株针对HA蛋白抗原表位的单克隆抗体;ELISA结果表明,制备的SIV单克隆抗体ⅢF6A4C10与H1N1亚型SIV抗原具有特异的免疫反应性,为H1N1 SIV的鉴别诊断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62.
中国青年失业趋势预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青年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用弹性法和趋势外推法分别对中国2005 ̄2020年的青年劳动力需求和供给状况进行模拟预测,预测表明,无论从青年失业率还是从失业人数的角度分析,至少在未来15年内失业问题难以缓解,甚至有恶化趋势。各级政府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并采取相应措施着力解决。 相似文献
163.
164.
毕筱奇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8,(4)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就县域来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省会最大的一个县级市,围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章丘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富裕章丘、和谐章丘、幸福章丘的思路目标,在加快物质财富增长的同时, 相似文献
165.
民间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具有很大的消极作用,而限制其消极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将其合法化,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但现阶段民间金融合法化有一个路径或模式选择问题,民营银行、合作银行和参股地方性商业银行三条合法化路径各存缺陷,而只贷银行这一新型银行组织形式,具有作为民间金融合法化突破口的优势和可行性。只贷银行是现阶段民间金融合法化的一种更为合适可行的路径。 相似文献
166.
毕芙蓉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9,(3):30-35
福柯与马克思的关系是颠覆与"承接"关系.他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颠覆,是通过知识考古学对历史规律和历史主体的否定达到的.知识考古学以历史先天取代了历史规律,以作为空的功能的陈述主体虚化了历史主体.同时,他对马克思的承接是一种批判性的承接,主要表现在批判哲学方面.知识/权利模式扩大了意识形态批判的范围,而系谱学分析对阶级斗争的替代则在某种程度上把斗争泛化和细化了. 相似文献
167.
毕连芳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1)
清朝末年,在筹设审检厅的过程中,法官选任成为清廷不可回避的问题。审检厅试办时期,法官任用没有明确的标准,经历了督抚自行掌握到法部随机选拔的过程。《法院编制法》确立了考试选任的制度,法官选任开始由随意性向规范性转变,但是,任用旧人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过去的论者往往将之归咎于新式司法人才短缺,事实并非如此,新式司法人才短缺只是清廷违法任用旧人的一个借口而已。 相似文献
168.
目的 检测成人心脏中NMDAR1蛋白,观察其分布情况,并探讨法医学意义。方法以12例高坠死亡成人心脏为标本,提取左、右心室和心传导系统(窦房结、房室结、房室束及左右束支)组织作为实验组;取大脑额部组织作为阳性对照组。所取标本各两份,一份采用westernblot技术检测NMDAR1蛋白,另一份采用免疫组化染色法观察NMDAR1在成人心脏中的分布。结果两组中用westernblot均可检出NMDAR1蛋白表达,其强弱程度:脑组织最强,其次为窦房结和房室结,左右心室肌最弱;用免疫组化方法观察,结果在心脏传导系统可见NMDAR1阳性表达,而在心室肌中未见表达。结论成人心脏中存在NMDAR1,主要分布在心传导系统,NMDAR1可能在心脏电生理和病理生理中起作用。 相似文献
169.
毕惜茜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7(1):48-52
侦查讯问中的应答是指侦查人员在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问题、要求等 作出反应和回答。策略、妥善的应答对侦查讯问的顺利推进起着重要的作用。侦查人员应积极 分析犯罪嫌疑人可能提出的问题,本着合法、实事求是和灵活原则,选择设定条件应答、以问 代答、模糊应答、置换应答、顺势反击应答和反诘应答等方法进行应答。 相似文献
170.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径行逮捕制度,旨在明确逮捕条件,增加可操作性.但径行逮捕的三类情形不好把握,司法适用存在争议和疑难,与限制和减少未决羁押,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的立法意图相悖.径行逮捕也与世界通行的羁押法规则不一致,堪称比较法上的孤例.这一修改并不妥当,应取消这类径行逮捕的规定,逮捕的适用应充分建立必要性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