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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社会中,在押罪犯的权利保障是整个权利保护的重要部分。罪犯权利可以从基本权利、自我保护权利、自我发展权利和扶助性权利四个层次进行理解。罪犯身份的特殊性引发的国家治理者对被监管人员观念的制约,是治理规则与权利保障发生冲突的关键所在。解决罪犯权利在监管法上资源不足的有效办法是建立系统的法律规则,但是在系统的法律规则建立之前,监管人员作为国家治理者对于治理规则的理解和实施是填补这项空白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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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磊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12(11):48-49
民事简易程序中的程序选择权之赋予是彰显程序主体性地位的重要方式。民事简易程序中当事人程序选择权有助于促进诉讼效率和寻求发现真实与程序利益保障之间的平衡点。我国民事简易程序中应建立一种科学的、选择和限制并立的当事人程序选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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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纳曾以法官最大化些什么为专题,对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群体所追求的最大化目标进行了研究,并构建了法官的效用函数,认为在案件中投票以及因此获得的遵从和寻求休闲是法官效用函数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有中国学者借用此研究方法,在认识到中美两国在制度背景、法官职务保障以及法官管理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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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磊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12(3):33-34
以司法政策形式进行宏观调控是最高人民法院以公共决策者身份介入宏观调控的重要形式,但我国目前在司法政策的制定和司法政策的运行上存在各种障碍,影响了这一宏观调控方式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需要从形成有限度的司法能动,建立参与构建型的司法政策制定模式和完善信息反馈体系等方面进行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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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磊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15(4):37-38
人民调解往往被认为缺乏现代法治所需要的形式理性。但以现代性为语境进行观察,人民调解的制度理性其实源于其在纠纷解决体系中的规范生成功能,而其解纷能力则与交往理性的实现相关。因此,人民调解制度应当在其理性内涵内发挥其应有作用而非任意扩大制度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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