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16篇
  免费   0篇
  国内免费   1篇
法律   42篇
中国共产党   15篇
中国政治   24篇
政治理论   10篇
综合类   26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4篇
  2022年   2篇
  2021年   4篇
  2020年   2篇
  2019年   5篇
  2018年   3篇
  2016年   1篇
  2015年   4篇
  2014年   7篇
  2013年   10篇
  2012年   9篇
  2011年   18篇
  2010年   11篇
  2009年   5篇
  2008年   5篇
  2007年   6篇
  2006年   6篇
  2005年   5篇
  2004年   3篇
  2003年   1篇
  2002年   1篇
  2001年   1篇
  2000年   1篇
  1999年   1篇
  1990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1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1.
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醉酒类案件时,存在着以下一些难点: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造成民警执法困难;民警缺乏证据意识,不注重现场取证;具体适用约束措施时存在方法不全等问题;对醉酒者控制方法单一,难以适应实际情况等。对此,在构想对醉酒者进行处置模式时,首先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其次,要加强现场取证和记录,为保护民警、打击违法行为做准备;第三,要通知醉酒者的家属或亲友,这应当是对醉酒者约束的前置程序;最后,在采取约束时,要进行约束方法的创新,明确约束的期限和地点,注意警械的使用。  相似文献   
112.
现场教学是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我们往往会发现一个共性的问题,即现场教学的效果与其在课程体系中的重要性往往是不相匹配的。针对现场教学存在的不足,亟需梳理现场教学中的关键问题,明确回答现场教学是什么?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实现什么效果?基于此,项目组全程坚持问题导向,对现场教学课程进行立体创新。  相似文献   
113.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欢喜因为电影《非诚勿扰2》的热映,充满哲理和佛教意境的小诗《见与不见》被广为流传,它探讨了爱与生命两大主题,内敛而深情,使不少观众热泪盈眶。这首诗的作者一直被认为是17世纪著名诗人仓央嘉措,诗名曾为《见与不见》《你见或者不见我》等。直到近  相似文献   
114.
孙莹 《法庭内外》2012,(11):11-13
老婆是我用心来爱、用生命来保护的!是我生命中的唯一!这样的内心独白配上一张沉稳憨厚的脸、考究的定制衬衫和笔挺的西服,再加上硕士研究生毕业、月薪一至两万元、有房有车无子女的优越条件,使29岁的北京青年李新赢得了婚恋网上众多适龄女性的青睐。世纪佳缘网和珍爱网是李新主要的撒网地点,细心的人会发现他在这两个网站上用了相同的照片和不同的名称。在佳缘网上,李新名为以马内利,身高180公分,本科毕业,从事航空服务  相似文献   
115.
网络婚骗子     
大量的单身男女,膨胀的结婚诉求,使得婚恋网站红遍大江南北。婚恋网站的另一面,是婚骗子的潜水地。很多对爱情和婚姻抱有美好希望的男女,在此沦为骗子的猎物。世纪佳缘网和珍爱网,是网名撒旦的北京青年李新的钓鱼地点。  相似文献   
116.
我国民法及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的民法在调整对象的确立及流变上,与大陆法系资本主义国家民法相比呈现出特殊意蕴,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后者的民法没有调整对象。法律调整对象包括民法调整对象这种法学用语,本身并不具有严格的规范性功能或意义,民法调整对象作为揭示民法与社会之间关联的一个学术范畴,它处于民法本体论的视域之内,即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承载着关于民法本体的相关知识。民法与民法调整对象在属性上表现为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就民法调整对象的形态而言,可分为应然层面与实然层面。在国家正式制度层面民事立法所体现的民法调整对象系属实然层面。从民法调整对象的研究方法来划分,可以区分为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对内研究与对外研究。  相似文献   
117.
中央与地方围绕立法的关联和互动是我国央地关系的基础组成部分之一。论文从宪法和立法法中的立法权位阶设置、地方行使立法权的实际情形,以及地方性法规备案审查机制三个维度聚焦立法权分配中的央地关系。研究认为,我国央地立法权分配除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外,在实践中还形成了“分级治理”的机制。中央通过建立并完善分层次、分程度的地方立法合法性审查框架,赋予不同层级、区域的地方政府改革探索、自主创新的差异化治理空间。这种非均衡性分权在确保中央权威与地方立法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兼容的同时,也使大一统国家的治理风险稳定在可控范围内。探究央地立法权分配中的制度设置和主体互动,既可以为理解我国央地关系提供新维度,还可以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助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