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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怀平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6)
陕甘宁边区妨害私人利益之罪的规定是对传统刑法本质理论的突破,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刑法思想的革新,并为刑事调解的运用和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基于半干涉主义理念的要求,陕甘宁边区将刑事调解严格限制和控制在非严重侵害个人利益犯罪的范围内。刑事调解采用了群众、群众团体、政府、法院相结合的恢复性司法模式,该模式充分体现了陕甘宁边区司法的群众化乃至社会化特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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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乡土、驻扎乡土,成为乡土法官,是我国农村社会独特的法律现象.乡土法官城市化的基本现状是:履职方式趋向城市化,履职场所向城市扩展,居住地由乡下向城镇转移等.乡土法官城市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乡土法官的“朴实司法”作风逐渐丢失,乡土法官“坐堂”履职倾向严重,乡土法官重法条轻地方性知识的倾向严重等.建立城区法官与乡土法官联合办案机制,基层法官与司法协助员互动工作机制,培养初任法官乡土化的长效机制,基层法官“走庭”与“驻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是乡土法官城市化的根本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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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就传统的选人用人方式而言,一个干部是否德才兼备、政绩如何、口碑怎样,不是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来认可,而是由小部分领导干部甚至"一把手"界定。这样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使"暗箱操作"、"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有了可乘之机,根本原因是没有充分有效地发扬民主。2008年5月,被确定为"陕西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县后,旬邑县委坚持以扩大民主为导向,以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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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四川省成都市某人事经理因“性骚扰”被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刑罚。此案是2005年12月1日新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性骚扰’首次立法后,国内第一桩因‘性骚扰’而被处以刑罚的案件。性骚扰违背了性权利的自主性,存在着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性骚扰可能成为“性犯罪”的预备行为。国家立法对性骚扰的规制,既利于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犯罪的发生,特别对性骚扰的遏制起到警示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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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秋,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的马锡五,得知延安县盘龙区军属杨兆云曾因抗粮不交与乡干部发生纠纷、缠讼数年未果。此事在当地影响极为不好,虽经当地政府和有关机关处理,但一直未解决。区乡干部提起杨兆云,就有愤懑之言,县上干部一提杨兆云,也是摇头没办法。马锡五在受理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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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净化政治生态,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要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必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必须注重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净化政治生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关键:要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首要任务,督促党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