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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传统理论认为行政法渊源的认识意义在于帮助人们找到统一明确的适用法律的依据,即把行政法渊源等同于行政法适法依据。但这种认识具有很多局限性,甚至相应的一些改良观点也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而我们认为行政法渊源的存在意义并不在于它的法律适用性,行政法渊源和行政法适用依据是两个应当截然区分的概念。 相似文献
12.
于静涛 《理论学习(山东)》2007,(8):50
内部控制制度就是指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序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 相似文献
13.
平潭综合实验区特殊的发展定位和功能诉求,对其常规管理机构——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架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实验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实验区管委会的建构方式有必要从传统的行政主导式向立法保障式转化。而在立法保障式之下,应注意从确立组织之基本原则,健全组织立法体系,完善相关组织立法程序三个方面入手完成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建构。 相似文献
14.
为了积累两岸区域合作的经验,并为未来两岸统一后的融合提供样板,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实行特殊的“五个共同”两岸合作新模式。但是该模式在近几年的具体推进过程中遭遇了一系列问题,作为实验区建设主要组织者和推动者的实验区管委会无法适应两岸开展共同管理的需要。为了推动两岸合作的实质性运行,亟需引入法定机构这一新制度,并依其要求对实验区管委会进行相应的改造。 相似文献
15.
平潭综合实验区特殊的发展定位和功能诉求,对其常规管理机构——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架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实验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实验区管委会的组织架构方式选择问题已迫在眉睫。鉴于我国传统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借鉴法、德等国家的行政公法人制度,可以将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建设成为具有公法人特色的两岸"共同管理"主体。 相似文献
16.
于静涛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
在海峡两岸关系趋向缓和,合作共赢理念日渐深入人心的今天,两岸区域合作的实验田——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建设与治理为世人所瞩目。如何破解平潭综合实验区共同管理难题,如何构建共同管理主体,成为了兼具理论与实践价值的课题。针对共同管理主体的价值目标、功能需求、相关有利因素和面临难题、具体架构设想等逻辑顺序,从综合协调处理机构、日常管理机关、合作开发实体等三个层面提出实验区共同管理主体的初步构架。 相似文献
17.
于静涛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1):32-34
随着仲裁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 ,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变得尤为必要。顺应此发展趋势势 ,我国近15年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对涉外仲裁的司法审查最关键的着眼点理应落在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上来 相似文献
18.
平潭综合实验区特殊的发展定位和功能诉求,对其常规管理机构——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架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实验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实验区管委会的建构方式有必要从传统的"行政主导式"向"立法保障式"转化。而在"立法保障式"之下,应注意从确立组织之基本原则,健全组织立法体系,完善相关组织立法程序三个方面入手完成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建构。 相似文献
19.
为了积累两岸区域合作的经验,并为未来两岸统一后的融合提供样板,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实行特殊的五个共同两岸合作新模式。但是该模式在近几年的具体推进过程中遭遇了一系列问题,作为实验区建设主要组织者和推动者的实验区管委会无法适应两岸开展共同管理的需要。为了推动两岸合作的实质性运行,亟需引入法定机构这一新制度,并依其要求对实验区管委会进行相应的改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