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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刑法修正案(六)》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等新的犯罪,对有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修改,从而需要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等犯罪的罪名予以变更,个别罪名(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因已丧失独立存在价值而应当取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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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刑法的补充规范,对构成要件起着补充说明的作用.是刑法的间接渊源;补充规范的变更.属于刑事法律的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溯及力问题,如果该变更是评价性变更,应适用轻法;如果该变更是技术性变更。应适用行为时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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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是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而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实现 ,最主要的还是依靠价格规律和价格机制的作用 ,即通过反映价值运动的价格信号的变化来调节市场供求的数量和结构 ,引导资源配置 ,促进技术进步 ,发展经济。因此 ,价格调控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反观我国的市场状况 ,已经历了价格猛涨、通货膨胀到如今的价格猛跌、通货紧缩 ,而这些现象多与市场上的价格违法行为有关。因而 ,为防范价格违法行为 ,确保市场秩序的健康和稳定 ,是否应将价格违法行为予以犯罪化成为理论界争论颇多的问题。笔者就此对价格违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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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修订的刑法典已将“行凶”一词作为一个新的法律概念。然而 ,因其本身表现形式的广泛性 ,内容的模糊性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其理解均存在巨大分歧。本文从行凶的本质特征、涵义及范围认定 ,并结合司法实践角度对其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以求进一步完善无限防卫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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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当前,在办理奸淫幼女案的司法实践中一个未很好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奸淫幼女罪在主观方面是否应当以行为人明知女方不满十四周岁为必要要件.关于这个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奸淫幼女罪在主观方面不需要以行为人明知女方不满十四周岁为必要要件,是否构成奸淫幼女罪,一律以发生性关系时女方的实际年龄为准,简称否定说。这种观点的理由主要有以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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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违法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问题已经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思想的、本质的、工具的、规范体系的、国际的动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对其予以犯罪化的必要。要将价格违法行为犯罪化,应该建立价格违法行为统计制度和选择制度,在此基础上,设置罪名和配置刑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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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民事诉讼欺诈罪的立法思考——从三株质量风波案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欺诈行为与日俱增,已超越民事法律的范畴,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现行刑法却对此类行为的惩治处于缺位状态。诉讼欺诈行为与诈骗罪中普通诈骗行为有着质的区别,增设民事诉讼欺诈罪是刑法理性的选择,其不会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更不会对正当的诉权行使造成某种限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