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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研究在上世纪末才开始兴起,虽然此前有一个研究的萌芽时期。该领域的研究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78—1997)为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研究的萌芽期。虽然联合国自成立以来制定并通过了《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诸多法律文件,其中有不少涉及刑事司法的规定,但长期以来并没有引起我国学者的重视,甚至连"国际刑事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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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高庆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3)
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新的审判方式已在我国基本确立。在新刑事审判方式中,审判主体法官是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具体执行者,负责主持、指挥、驾驭庭审活动,并"居中"裁判。刑事审判主体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庭审功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着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因此,塑造公正、廉洁的刑事审判主体形象,是充分发挥庭审职能,适应新的刑事审判方式的客观要求。本文拟就刑事审判主体形象的基本要求、意义以及如何塑造等问题,作一探讨。一刑事审判主体形象的基本要求刑事审判主体的形象,是法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通过具体的审理、裁判等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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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年12月9日,联合国开始在墨西哥梅里达市召开为期3天的高级别政治会议,将《公约》公开给各国签署。120多个国家的领导人、部长和高级代表出席会议,负责法律事务的联合国副秘书长汉斯·科雷尔在开幕式上宣读了安南秘书长的致词。安南在致词中说,腐败是全球的公害,它破坏经济运行、削弱民主和法制、扰乱社会秩序、毁坏公共信誉并使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更加猖獗肆虐,腐败尤其使发展中国家的人民遭受苦难,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终身储蓄被腐败夺走,变得更加贫穷。安南表示,各国签署《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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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的商业贿赂往往构成犯罪,并且其危害性更大。司法协助是通过国际合作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举措之一。明定我国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健全我国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国际司法协助的国内法,完善我国司法协助的法制原则,改进我国刑事司法协助中的调查取证制度,以建立科学有效的治理商业贿赂的国际司法协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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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高庆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1)
明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王朝。由厂卫宦官对人民实行特务统治,是明朝司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明王朝封建政治腐朽没落,社会黑暗残酷的一种表现。残酷黑暗的特务司法统治,激起了人民的反抗,加速了明王朝的崩溃。史镜启鉴。研究明朝宦官特务司法现象,对于提高我们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当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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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高庆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62-67
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防御权的目的,在于防止侦查人员的权力滥用,以保证刑事诉讼的正义。本文通过对中日犯罪嫌疑人之防御权的全面系统比较,探析了两国犯罪嫌疑人防御权的长短优劣以及比较后的启示,借鉴日本法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防御权的积极因素,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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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对强制医疗执行的有效监督机制,是保障"被强制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派驻检察室是强化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有效路径.检察室的设立模式可分为巡回检察室和常驻检察室两种,其运行应构建"协作联动的横向机制"和"动态监督的纵向机制",同时引进"白衣检察官制度",扩大检察官的"调查取证权",赋予纠正意见"强制司法"的效力.在线上和线下同步设立检察室的运行平台,使对强制医疗的执行监督方式从"粗犷"走向"精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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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品管理法》在立法上尚不完善 ,仍存在不少缺陷 ,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以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权介入社会资源配置和药品行业管理 ,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生产已有国标的药品审批权在国家药监局缺乏可操作性 ,应设在省级药监管理部门 ;关于委托加工认可的规定欠严谨 ,法外授权有损法律尊严 ;关于药检机构的法律地位不够科学 ,应将药检机构纳入政府部门 ,对外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法治化之制约因素及其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高庆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
我国法治化的关键和难点在于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法治意识的增强并非易事,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主要表现为社会公众的重伦理轻法治、重权力轻权利、重法律制度轻法治精神。法律至上观念、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乃法治意识的基本范畴。塑造法治意识的举措主要有:弱化并逐渐消除关系意识;培植公众法的权利保障观念;强化执法;强化监督,提高领导干部守法意识。 相似文献
20.
刑事鉴定意见具有专业性和科学性,会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实质影响。刑事鉴定意见的庭前开示程序对于保障辩护权、诉讼效率以及监督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具有重要作用。由于披露内容有限、未规定法院对庭前开示的组织权、救济措施缺失等问题,刑事鉴定意见往往缺乏有效的质证。只有明确鉴定意见开示的启动、扩大鉴定意见开示的内容、规范鉴定意见开示的方式等,才能完善刑事鉴定意见的庭前开示程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