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75篇 |
免费 | 0篇 |
专业分类
世界政治 | 1篇 |
法律 | 14篇 |
中国共产党 | 18篇 |
中国政治 | 17篇 |
政治理论 | 8篇 |
综合类 | 17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篇 |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4篇 |
2019年 | 1篇 |
2016年 | 1篇 |
2014年 | 1篇 |
2013年 | 4篇 |
2012年 | 12篇 |
2011年 | 8篇 |
2010年 | 5篇 |
2009年 | 4篇 |
2008年 | 2篇 |
2007年 | 4篇 |
2006年 | 2篇 |
2005年 | 6篇 |
2004年 | 1篇 |
2003年 | 2篇 |
2002年 | 3篇 |
2001年 | 3篇 |
2000年 | 3篇 |
1999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88年 | 2篇 |
198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7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
自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在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其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政策调整到法律调整的过程。1978年,我国宪法第一次将计划生育的内容纳入了根本法的调整范围。1982年在《宪法》修正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 相似文献
12.
周宏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3,3(2):17-22
空想社会主义作为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初理论形式 ,在社会主义学说史上具有重要的贡献。但从总体上看 ,它是非科学的社会主义 ,这突出表现在其浪漫主义特征上。它以唯心主义人性论为哲学基础 ,以人文主义的价值批判为惟一方法。非革命性和非人民性成为其社会历史观的本质 ,在道德的层面而非科学的层面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制度 ,浪漫而抽象地构思未来理想社会。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学说是对其的科学超越。现实中有些社会主义学者企图重新拾起被马克思主义克服了的浪漫主义因素来解释社会主义 ,这在理论上当然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13.
社区是社会结构最基础层面的社会单元,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程。海曙区城市社区建设起步较早、基础较好,成效较突出的主要有社区党建网格化管理模式,无物业小区居民参与式治理模式,社区、小组、墙门(楼道)"三级联动"模式,以"三社联动"为中心的群策群力模式等治理模式。从海曙区的情况看,当前城市社区治理中主要存在政府、社区、居民职责不清,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指导,多方力量应有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等问题。为此,要构建政府、社区、居民有机协调、良性互动机制,要不断强化居民参与城市社区治理责任,要整合多方资源创新城市社区治理,要推广"枫桥经验"深化城市社区治理。 相似文献
14.
周宏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5,21(3):34-37
20世纪意识形态的运演突出地表现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马克思主义的较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颠覆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依托强大的经济力量以普世性文化的面目向全世界扩张,而马克思主义者在抗击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过程中,却步入了历史所带来的困境。但是马克思主义并未因此而沉寂。马克思主义因其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超越性。 相似文献
15.
诚信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前提——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金融危机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已经一年多,危机的影响仍然没有完全消除,世界各国仍在为经济复苏不懈努力。人们不停地反思这场危机,试图找出因果,避免危机重演。温家宝总理尤其强调道德问题。他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有各种原 相似文献
16.
科学界定法庭教育的概念和属性,全面揭示法庭教育制度的属性和功能定位,是解决当前有关法庭教育制度诸多争议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径。法庭教育是衔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教育、矫正环节的重要“桥梁”,是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的教育,是突出被告人主体性的价值教育,是强制性和干预性的特殊社会教育,是与审前社会调查、心理辅导、亲情感化、合适成年人参与、营造适当教育情境等程序保护措施相辅相成的司法活动。 相似文献
17.
18.
资本全球化是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经济本质特征——雇佣劳动和资本统治、物役经济与拜物教——在更普遍层面上的表现和拓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马克思的资本批判理论非但没有淡出历史,反而更显示出它的理论和现实的说服力。我们要运用马克思的资本批判这一武器,科学认识资本全球化以及人类历史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9.
周宏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2,4(3):10-11
长期以来 ,全社会都关心、理论学者探讨 ,夫妻之间离婚无过错方权益保护问题。新《婚姻法》第一次作出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笔者对导致离婚运用法律过程中 ,无过错方当事人权益保护的条件、范围、要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和赔偿金额的计算作了研究 ,提出了见解。并且对离婚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对过错方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惩罚 ,体现出婚姻家庭夫妻权利和义务的公平性方面 ,作了论述。 相似文献
20.
翻开《吴中审判》扉页,赫然映入眼帘的就是"正、实、精、廉"的吴中法院精神。这四个字代表了吴中法院人对法律正义的不懈追求、对司法权力的无比敬畏、对审判工作的执着用心。正是沿着"正、实、精、廉"的工作方向,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呈现出审判绩效突出、审判管理规范、审判队伍精良、审判服务优质、审判文化繁荣的良好发展态势,先后获得江苏省人民满意法院、江苏省精神文明单位、江苏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院等多项荣誉,荣记集体一等功两次。2012年2月13日,吴中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