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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是块试金石。突如其来的疫情,是教育信息化推进过程中一次规模巨大的实战演习,但演习结果令人心塞:3亿师生云开学后,许多学生、老师、家长“崩溃发疯”“跪地求饶”……其实,多年来,我国教育信息化一直在推进。从本世纪初启动的“校校通”“农远工程”,到近年来实施的薄弱校改造、标准化学校建设等项目,再到2018年教育部制定《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基础建设、应用探索、人员培训等一直在不断推进。此次疫情中“停课不停学”正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基础虽然有了,但离社会的期待和师生的要求,差距仍然巨大。疫情中全国性大规模线上教学把这种差距暴露无遗,也检验了此前教育信息化工作中的诸多不足。为此,半月谈编辑部组织多位深耕教育领域的记者在多省份展开调研,找寻此次演习中教育信息化的难点、痛点,为未来教育信息化发力、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探寻有效路径。我们明白,身处教育变革的前夜,无论学生、老师、家长还是教育主管部□都常常感到焦虑、被动和力不从心。但无论怎样,未来已来。教育信息化的大趋势不可阻挡,智慧教育的强优势正在显现。我们期待,经此一“疫”,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快速迭代,各级教育部□、各教育机构和学校做出更好的长远布局,使教育信息化实现质的飞跃,开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新元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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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有个性的个人”概念主要包括三层涵义普遍的个人、完整的个人、自由的个人。马克思思考“有个性的个人”的主要方法论原则包括社会性与个体性的统一、决定性与创造性的统一、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有个性的个人”的形成是一个社会关系决定人的个性发展、人的个性发展改变社会关系并因而进一步改变和完善人的个性的辩证过程。而推动这个过程发展的主要是个体与类的矛盾、劳动与异化的矛盾、自由与必然的矛盾。社会主义为这些矛盾的解决提供了基本的历史条件,并将随着自身的不断发展而使这些矛盾逐步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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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制度中存在着网络信息传播参与主体的称谓不统一、主观过错状态的立法术语表述不规范、"避风港"原则与我国传统的民事侵权归责原则的立法模式不协调等问题,导致了条文之间的逻辑矛盾、法律条文的解读分歧、著作权法自身体系的不协调等等。我们可以依循我国传统的过错归责原则的立法模式,从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行为因果要件等方面来尝试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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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窃在他人保管之下的本人财物行为如何定性,涉及财产罪保护法益范围、盗窃罪故意与非法占有目的内容以及《刑法》第91条第二款的理解等刑法理论问题。合法占有权并非一概都能对抗所有权,对盗窃在他人保管之下的本人财物行为,如果没有索赔或接受赔偿不能构成盗窃罪;反之,如果又进行索赔或接受赔偿的则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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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前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对轻罪也规定了起诉裁量,即酌定不起诉制度,但是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较少适用。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增加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原有立法上存在的起诉裁量制度单一(对成年人犯罪而言)、范围狭窄和条件模糊的问题。因此,在立法上应通过进一步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明确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并扩大其适用范围、建立合理有效的起诉裁量制约机制的方式,扩大对轻罪适用不起诉的空间和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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