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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曾孝瞿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1995,(2)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体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已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截止现在,成都市金牛区有个体工商户22?67户,从业人员32180人,其中党员240人,绝大多数是外地来蓉经商的。金牛区工商局工委认为,加强对这部分外来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发挥他们在经济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相似文献
112.
欧美国家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分析及借鉴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高校学生管理模式,经历了“替代父母制”、“学生人事工作”、“学生服务”和“学生发展”四个阶段,形成了以“个人本位”作为价值取向,重视学生个体发展,强调“满足和服务于不同天赋、不同需要、不同目的、不同个性的全体同学”的学生工作模式,在教学中实行完全意义的“学分制”,在学生工作中突出“服务”,在管理上实行“开放式”,对我国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很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3.
114.
115.
116.
117.
刑法第393条规定的是单位行贿罪,该法条的内容是:“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389条、第390条(注:此两条是关于自然人行贿的定罪处罚条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在这一法条中尚存在部分句子含义不够明确、语法逻辑矛盾的欠缺之处,这使司法实践中难以把握和操作,应尽快以司法解释对本法条作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相似文献
118.
虚拟财产和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是虚拟财产纠纷法律适用的连接点和法律规则体系构建的基点.既有研究受"虚拟财产"中"财产"一词的误导,直接将虚拟财产定性为财产权的客体并将其置于"物债二分"的财产权体系之下的研究进路存在比较严重的物法思维倾向."物债二分"体系并非财产权体系的全部,虚拟财产作为权利客体也并非当然地属于物权或债权的客体.超越"物债二分"的财产权体系,可以发现虚拟财产并非单一权利的客体,同一虚拟财产可能同时为多种权利之客体,虚拟财产权也并非单一的权利而是包含多种权利的权利束.虚拟财产作为多元权利的客体属性是由其信息本质所决定的,同一信息的不同内容可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权利.《民法总则》第127条将虚拟财产定位为民事权利的客体,但并未指明其属于何种权利的客体,这为虚拟财产作为多种权利客体的定位提供了解释论的基础.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虚拟财产权纠纷时应根据个案被侵害的法益判断被侵害的虚拟财产是作为何种权利之客体进而选择相应的裁判规范. 相似文献
119.
决议作为团体自治的工具,是团体成员的意思表示根据多数决的意思表示吸收规则所形成的法律行为.从意思表示的内容、方向和合成方式为要素的意思表示构造规则出发,决议是与单方法律行为、契约、共同法律行为并列的独立法律行为类型.决议属于法律行为却又难以适用法律行为一般理论存在逻辑上的悖论.此一悖论皆因传统法律行为理论以个体法上典型的具体法律行为为原型构建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和既有法律行为理论只重视作为法律行为构成要素的意思表示而忽略意思表示之间的构造规则所致.《民法总则》将决议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纳入到法律行为章中,却将决议的撤销以分散立法的方式在法人部分等以单独规定.这体现了立法者将决议整合进法行为的意图不仅丰富了法律行为的类型,也开创了决议入典的新模式. 相似文献
120.
一、案清简介1998年1月,张某、陈某共谋盗剪电话线作废品出售。两人携带老虎钳,乘夜爬上公路旁电话线杆,盗剪铜质电话线1100余米,在离开作案现场时,被公安干警抓获。经查,被盗剪电话线系铜质旧电话线,价值450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0元左右,并查明被剪电话线系某军分区电话线,被盗剪时该线已停止使用,留作备用。而张某、陈某作案时只知道该线路是未使用的电话线,并不知是某军分区的电话线。对该案的定性存有以下四种分歧意见:1、应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定盗窃罪;2、应适用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