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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民事保护令,也称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免受施暴人的肢体和精神等暴力行径,作出的一种司法救济措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普遍采用民事保护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保护令通过限制加害人行为而增强受害人的安全并促进其独立, 相似文献
32.
肖建国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1,(Z1)
现阶段随着学校超常规的发展和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 ,教职员工的思想活跃 ,各种矛盾大量涌现。研究和解决华政深化改革和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众多矛盾 ,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促进华政新世纪新的辉煌 ,已经成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崭新课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一 .改革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具有标本兼治的意义当前有不少人认为 ,改革难免会产生纠纷、增加矛盾 ,而思想政治工作才是减少纠纷、消除矛盾的手段 ,其实 ,这有一定的片面性。改革作为利益的重新调整 ,自然会涉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 ,由此也必然会导致一些… 相似文献
33.
34.
执行程序修订的价值共识与展望——兼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相关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修订扩大了民事执行的制度容量,强化了对妨害执行、规避执行和逃避执行的打击制裁力度,彰显了立法机关对背德失信行为的不宽容态度,凝聚了社会各界的价值共识。但一些关键性的、事关执行难解决全局的根本制度、程序没有写进草案中,减损了本次修法的价值。而且,采用"补丁式"的修法模式无法撼动因执行程序立法供给不足而造成的执行难困境,制订单行的强制执行法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35.
补充责任在民法上具有独立的价值,但在实践中的诉讼形态并不统一。多样化的诉讼形态不仅使实践操作复杂化,而且减损了补充责任设立之价值。有必要将补充责任的“顺序性”从认定责任的顺序性修正为履行责任的顺序性,并以牵连必要共同作为适用必要共同诉讼之解释,将补充责任履行之条件限定在申请强制执行之顺序。在《民法典》编纂中确定并统一补充责任的适用形态与规则,统合散落于民商事规范中的补充责任,明确规定补充责任人的先诉抗辩权,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纷争。 相似文献
36.
民事公益诉讼的类型化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肖建国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9(1):26-31
在现代社会中,通过民事诉讼实现公共利益已经突破了传统民事诉讼以保护私益为本旨的目的追求,由此带来了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的新发展。除了承认纯粹的私益诉讼对实现公共利益的作用外,各国相继发展出了不同类型的民事公益诉讼形态:保护扩散性利益和集合性利益的私人公益诉讼、实验性诉讼、民众诉讼、团体诉讼、检察院的民事公诉以及政府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等。 相似文献
37.
示范性诉讼及其类型化研究——以美国、英国、德国为对象的比较法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对示范性诉讼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剖析,结合美国、英国和德国的立法及司法情况,指出示范性诉讼在类型上可分为契约型示范性诉讼、职权型示范性诉讼和混合型示范性诉讼。对三种示范性诉讼的制度特征比较研究结果表明,示范性诉讼契约是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的合意结果,但存在着一些弊端;法院以职权决定的示范性诉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充示范性诉讼契约之不足。 相似文献
38.
肖建国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2(3):110-113
科学发展观作为一种社会长治久安观,将对我国的治安管理和犯罪预防产生深刻的、积极的影响。政法部门在管理社会治安和预防犯罪过程中,应当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政法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使治安管理和犯罪预防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协调,在体制、机制、法制上加以变更和不断完善,努力探索科学、有效的社会治安管理和犯罪预防的思想、途径、内容等,提高政法工作的效益和效率。 相似文献
39.
肖建国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0,(1)
在我国社会转型期,面对传统民事程序构造无法妥善解决的本土问题,中国特色的民事检察监督可以提供化解这类问题的方案。其前提在于,优化我国民事程序构造,实现民事检察权的司法化改造,使检察监督有效嵌入我国民事程序构造之中,内化为民事程序的有机部分,改变目前游离在民事程序构造外的检察监督模式。虚假诉讼作为典型的中国问题,其事中规制的方法,是建立法院通知检察机关参加诉讼的制度,形成法官居中裁判、检察机关与虚假诉讼当事人相对立的诉讼构造,来回复和重建“对抗·判定”式诉讼结构。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是观察和讨论民事检察权嵌入民事程序构造的一个绝佳的样本。 相似文献
40.
面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着的多重性二难格局,上海创立了以“缓处考察”、“诉前考察”和“社会服务令”为主要内容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考察制度。通过对考察制度科学的法理分析可知,考察制度作为社会帮教工作司法化的一种有益的抉择,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的选择,许多方面体现了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巨大的社会价值,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为此,要尽快将区域性的考察制度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来认识和规范,加快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考察制度的立法进程,使考察制度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最大的统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