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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确认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具有维持刑事判决终局性、实现诉讼效益、保障人权的内涵。与之对照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存在着理念上的偏差和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应当更新再审理念 ,改革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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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欺行为犯罪化之分析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于欺诈性贷款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仅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 ,而对一时占用的贷款诈欺行为未给予应有的关注 ,实践中也仅作为民事不法行为处理。应将贷款诈欺行为予以犯罪化 ,《刑法》应在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之外设计一个堵截的构成要件———贷款诈欺罪 ,以惩治那些主观目的难以证明和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转贷牟利目的的贷款诈欺行为 ,并对贷款诈欺罪的罪刑规范进行具体的立法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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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渊源于美国宪法中正当程序条款由程序内涵到实体内涵的宪政实践,成形发展于二战后深受美国宪法影响的日本,在我国也经受了一个由知之甚少到广为接受的过程。罪刑法定原则发展出实质侧面的内涵,乃历史的形成而非人为的割裂;罪刑法定实质侧面要求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实质解释论与形式解释论虽都能实现罪刑法定实质侧面内容适正性的要求,但实质解释论的出罪过程更能充分发挥构成要件的界限功能,符合该当性判断与违法性判断的功能与本质,因而更能实质地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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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彩霞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2,17(3):19-22
首先分析了“奸淫幼女”行为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适用法律上的尴尬 ,继而认为应将奸淫幼女行为的罪名重新确定为强奸罪 ,“奸淫幼女”只是强奸罪的从重情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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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国人待遇问题的反思──兼论最低国际标准与国民待遇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给予外国人何种待遇,国际法上并无统一规定,而是由各国自行决定,或通过国家之间在平等基础上签订双边条约,作出规定。各国在国际实践中,对外国人的待遇采取了不同的原则,"国民待遇"是最常见的原则之一。一些欧美国家和国际法著作也曾提出"最低国际标准"的主张。然而,长期以来,国际社会对这些原则的认识,分歧颇大,并且在实践中还出现了一些错误的做法。有鉴于此,笔者拟根据已有的国际实践,对最低国际标准与国民待遇原则重新作些思考,以期在外国人待遇问题上能采取比较正确的立场。一外国人待遇方面的几个争议问题1.卡尔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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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型犯罪共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苏彩霞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17(2):29-31
徇私舞弊型犯罪的“徇私”是动机性的主观要件 ,而非客观要件 ,其认定应采用司法推定的方法 ;作为徇私舞弊型犯罪前提的前提罪或原案必须事实上确属有罪或应移交的刑事案件 ,其认定以有证据证明为准 ,不以法院的有罪判决为准 ;徇私舞弊型犯罪中所涉及的受贿罪问题 ,应实行数罪并罚 ;刑事立法上应取消把“徇私”作为本类犯罪的主观要件、把“舞弊”作为客观行为要件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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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定的作为义务的存在,是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作为义务的来源,影响着不作为犯的成立与否和范围大小。对于纯正的不作为犯,其范围自有刑法明文规定。而对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探讨其作为义务来源尤显重要。一般认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有四种:(一)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这里的“法律明文规定”是指其他法律规定的,且由刑法予以保护的义务。并不是所有的法定义务都能成为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只有当违反这种作为义务的行为作为一种犯罪类型事先规定在刑法中,这种义务才是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如《婚姻法》规定了抚养义务,刑法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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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出版淫秽书刊的,或者为他人提供版号,出版淫秽音像制品的,均以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定罪处罚。这就产生了对该司法解释的合理性的评判问题,即刊号是否包括在书号内,版号是否也可扩张解释为书号的一种?笔者认为,从文义解释及论理解释的角度分析,将刊号解释为书号并无不妥,但将版号也解释归入书号中则有失妥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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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 2 1世纪以来 ,不少刑法学爱好者 (包括作者、编者、读者 )都有这样一种共识 :尽管目前出版的刑法学论著越来越多 ,但是那种读后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精神为之一振的上乘佳作却越来越少。的确 ,只要我们稍微检视一下晚近以来中国刑法学研究的现状就不难发现它存在以下诸多问题 :( 1 )研究课题陈旧、雷同 ,研究者视野狭窄、急功近利。 ( 2 )研究方法单一、落后 ,定性分析的居多 ,定量分析的极少。除极少数学者外 ,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或忽视借鉴其他学科先进的研究方法。 ( 3)论著缺乏理论深度。大多数刑法学论著满足于对法条的机械诠释 ,而且习惯于先分析个罪的构成要件 ,然后比较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的固定模式 ,对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却较少问津。 ( 4)理论研究的前瞻性不强。由于缺少超前研究 ,以致刑事立法的理论储备严重不足 ,司法解释太多、太滥和刑法典被架空、权威性下降就是其后果。 ( 5)研究行为缺乏规范性。由于缺乏规范性 ,刑法学研究虽然从表象上看似乎非常繁荣 ,但实际上积淀的观点与形成的共识并不多 ,因而大多数论著往往成为过眼烟云。上述问题的存在 ,足以说明中国刑法学需要反思和检讨 ,需要开拓和创新。为促进中国刑法学的中兴 ,本刊编辑部特邀请部分刑法学专家、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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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刑法焕发年轻的活力,必须大兴研究之风,提倡刑法研究的“开放性思维”,开放性思维体现在刑法学研究领域的广泛性、研究方面的多样性和研究视野的开阔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