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91篇
  免费   11篇
各国政治   2篇
工人农民   9篇
世界政治   3篇
外交国际关系   24篇
法律   65篇
中国共产党   16篇
中国政治   35篇
政治理论   21篇
综合类   227篇
  2022年   9篇
  2021年   15篇
  2020年   6篇
  2017年   3篇
  2016年   1篇
  2015年   8篇
  2014年   8篇
  2013年   19篇
  2012年   15篇
  2011年   28篇
  2010年   44篇
  2009年   41篇
  2008年   39篇
  2007年   45篇
  2006年   33篇
  2005年   27篇
  2004年   21篇
  2003年   14篇
  2002年   13篇
  2001年   4篇
  2000年   8篇
  199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0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01.
使用"502"胶法、碘熏法、先"502"胶后碘熏法、先碘熏后"502"胶法及"502"胶和碘共同熏显法五种方法分别显现深色和浅色皮制品表面的潜手印,结果发现"502"胶法对深色皮制品表面潜手印的显现效果良好,"502"胶和碘共同熏显法对浅色皮制品表面潜手印的显现效果良好,为皮制品表面潜手印的显现提供了条件。  相似文献   
202.
警营文化具有励警、育警、律警、悦警的功能。当前对警营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需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的紧迫感。因此,要以弘扬精神为核心,增强警营文化的凝聚力;以基础建设为载体,增强警营文化的硬实力;以创新方法为重点,增强警营文化的吸引力;以警民互动为纽带,增强警营文化的影响力;以激励帮扶为抓手,增强警营文化的能动力;以参与休闲为助推,增强警营文化的亲和力;以能力提升为主旨,增强警营文化的持续力,切实加强警营文化建设,从而实现警营文化功能。  相似文献   
203.
204.
本文依据设计观念必将随着信息技术对社会影响的趋势所产生的变化,浅谈一些信息时代日用陶瓷设计观念。  相似文献   
205.
毛兴俊 《桂海论丛》2004,20(2):92-94
发展巴马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是巴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巴马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在西部大开发和自治区东巴凤基础设施大会战中,抓住机遇,加速巴马工业化、城镇化和非农化进程.不断改善巴马农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   
206.
由赵凌云教授主编,马德茂副教授、胡江滨研究员担任副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经济工作史>,最近由湖北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拜读之后,深深感到这是中共党史研究领域里的一部创新之作.江泽民曾强调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对于科学研究来说,更是如此.没有创新就谈不上科学研究,<中国共产党经济工作史>的10位作者们是实践了这个原则的.  相似文献   
207.
行政法包含性质迥异的两个部分:建构性法律和规范性法律。西方的建构性法律产生于行政过程,是行政本身的需要,它们由国会和政府共同掌管;规范性法律则主要表现为司法职能。以建构性法律作为行政法的标准样板,会形成行政法的管理论;以规范性法律为样板则会形成行政法的控权论,两者对行政法的认识都是片面的。要创建超越这两种倾向的平衡论,必须将行政法的建构性与规范性统一起来,这样才能准确把握行政法的概念。  相似文献   
208.
由于知识产权所具有的特殊性以及知识产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在国家大力提倡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今天,从理论上探讨制定单独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以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的.知识产权法典应与物权法并列统归于财产法之下,并共同归于民法典的统帅之下.知识产权法典可以采用三种模式,全面的模式、汇编的模式、通则的模式.最理想、最完美的是全面的模式,但是现阶段比较可行的是通则的模式.  相似文献   
209.
心包液是存在于心包腔内的一种浆液.相对于血液易受自溶和腐败等死后变化的影响、玻璃体液含量少、脑脊液易受血液污染等缺陷,心包液存在于封闭的浆膜腔内,不易受尸体死后变化的污染和影响,且容易获取,不仅是临床上重要的检测样品,在法医鉴定中也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本文阐述了心包液的理化性质及临床应用,重点综述了心肌病变、溺死或窒息时心包液中不同生物化学检测指标的变化及其在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意义,并介绍了心包液在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分析等相关领域的应用情况.随着研究的深入,心包液在法医学领域中将发挥越来越广泛的作用.  相似文献   
210.
夏永全 《北方法学》2010,4(3):99-108
《物权法》第78条第二款规定业主有权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规定过于简单,没有明确撤销的效果、请求撤销的期限,缺乏可操作性,无法应对现实生活中复杂多变的情况。撤销诉讼中原告一般应限于具有业主身份者,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应扩及房屋所有权人的继承人以及房屋的实际管理、使用人等。作为被告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存在疑问,目前可以考虑通过司法解释来解决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