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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石文龙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2,(1):35-40
新时代如何发挥统一战线的独特作用,防范与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值得我们进行研究。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统一战线一直是我们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新形势下统一战线有效地推进了增强政治共识、政党合力,以共同抵御风险,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稳定与国家安全。统一战线有效地汇聚了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中的力量与智慧。基于人民政协这一制度性平台,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也成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中的重要方法与形式。当前在国家治理实践中,需要积极探索丰富与发展统一战线的新举措,在实践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相似文献
252.
"积淀"概念是理解李泽厚哲学思想的锁钥。作为日常语汇,它被化用为哲学概念,以揭示人类工具性生产实践历史之于人性心理的建构作用。其将物质生产实践的历史形象为"磨碎机、沉淀槽",基于社会生产实践的"社会心理"累积、沉淀在个体实践中,建构开放的心理结构。"积淀说"实现了历史的理性化和理性的历史化的统一,却将永恒先验的仁爱情感消解在历史性中。"积淀说"暴露出历史建构与先验真理的吊诡。 相似文献
253.
李建中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5):85-90
当代中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建设呈现出严重的非均衡。这主要表现为制度供给与现实需求、制度绩效与人民期待的非均衡。这种局面的主要成因是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动力因素与阻力因素存在非均衡状况——阻力大于动力。实现当代中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均衡变迁,应大力提高制度供给水平,综合运用制度变迁手段,着力营造强大民意氛围,建立统一完备的领导干部财产信息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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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陶凌霞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7,(3):145-147
在清末思想界,新闻自由思想占有重要的地位。梁启超以其办报之多,专论、见解之深刻,成为当时新闻自由思想的集大成者。梁启超的办报思想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发展时期:戊戌变法时期、辛亥革命前期、"五四"运动前期。其中第二个时期是梁启超新闻自由思想表现最为充分的时期。 相似文献
256.
倪稼民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2,(1):1-6
苏共执政初期因文化力量的先天不足严重制约了苏联社会制度的实质性的转换和社会文明由传统到现代的顺利转型,而后又忽视列宁晚期极为重要的文化革命思想,完全无视自身文化的缺陷,没有及时进行文化自省、文化批判和制度建设,最后导致自身的垮台和社会主义的失败。中国今天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仍然存在着大量的问题,中国的文化自省、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责任仍然重大和迫切,我们必须在总结苏共的教训上搞好我国的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257.
法治政府的灵魂和精髓可概括为权力规约与权利保障。作为一项连续的动态过程,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法治政府建设至少应包含对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政策反馈等环节的讨论。其中,政策制定过程的信息公开与公民参与、政策执行过程的自由裁量与程序约束以及政策反馈过程的回应、纠偏和问责等多项议题的论析与机制重构,无不应渗透着权力规约与权利保障的法治思想。 相似文献
258.
随着高等教育走向社会化、全球化、大众化,法治化成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必然选择。以法治思维推进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向法治模式转变,应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以法律的规范、原则、精神和逻辑来审视权力,使管理的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为强化现代公民培养、促进现代大学建设、引领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259.
回归学术与面向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两种致思路向,其根据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性和现实性这两种价值诉求。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发生史、西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批评史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问题史,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三种书写方式,其中前两种是朝向学术的,后一种是面向问题的。建构当代中国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就是沿着回归学术和面向问题两种路径而展开,研读经典文本、领悟微言大义,旨在"返本开新",回到道德与伦理问题得以发生和演变的初始根据,感悟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心路历程、领悟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批判资本主义和构想共产主义的原则与精神。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伦理观的基础上,适度借鉴或吸收中外伦理思想资源,继续完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在现代性场域下,研究继续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具有道德和伦理性质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难题;在全球治理和国家治理实践中,探索和构建中国形态的德性论、规范论与实践论。一种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道德和伦理体系,不仅具有中国价值,更有世界意义。 相似文献
260.
甄思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6):47-51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之一,却不享有其他当事人所享有的上诉权,为此有学者呼吁,为了追求平等原则和保障人权,应当也赋予被害人上诉权。采取如下措施可充分保障被害人的权益:(1)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增加提起抗诉申请的主体和范围;(2)延长上诉、抗诉的期限,明确判决书送达的方式及时间;(3)明确有关部门对于被害人抗诉请求权的告知义务;(4)规定审查抗诉申请有关人员的回避制度以及详细的处理规则;(5)增设抗诉申请被驳回之后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