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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康喆清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33(6):80-82
居住权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并不完善,在《物权法》中缺失的主要原因可归结为社会与法律两个方面。实践中,应当将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中的发展作为突破口,通过“物权法+有关单行法”的多元立法体例。在我国的民法典体系内最终应当正式建立一个以物权法为核心、相关特别法为补充的全面现代的居住权制度。恢复其独立物权种类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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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格尔看来,和谐社会应该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国家的和谐,和谐社会的实现是“绝对精神”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产物,理性国家是和谐社会的最高追求。马克思在继承黑格尔人应与自然和谐相处观点的基础上,用实践的观点改造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的抽象运动,用“自由人联合体”取代了黑格尔的理性国家,从而建立起了科学的和谐社会理论,为人类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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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理解中国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冲突,基于个体方法论的制度内生框架,可以将其归纳为交往规则正当性认同的制度“非均衡”状态.并存的规则认同有两种,一是“平起平坐愿买愿卖,说话算数不款不赖”的对等“交易规则”,二是不对等的“支配—服从与照顾—依赖”的“父爱规则”.虽然“交易规则”认同在市场化进程中比例得以扩大,但是“父爱规则”在群体认同中更占优.依据“父爱规则”,对是否获得公平照顾的认定差异导致的冲突难以协调. 相似文献
194.
唐炜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6):106-107
大学捐赠文化是大学文化和捐赠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文章从树立重视校友工作的理念、完善校友工作体系、在校生校友意识、母校情结的培育和建立健全大学捐赠管理制度等方面分析如何培育我国大学的捐赠文化路径。 相似文献
195.
索站超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6):154-161
中国律师职业伦理的出现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与律师角色定位的变化有紧密关联,是制度改革的必然产物。然而,中国律师的职业伦理问题之所以较为突出,还有多方面原因:一是制度移植中的误读,如对党派性理论和商业化的片面理解,导致律师职业伦理出现偏差;二是制度的缺损与不足,使得律师职业缺乏必要的伦理训练和有效约束;三是律师文化与我国传统文化的冲突和差异,使律师职业格外引人关注,并易于遭受负面评价。 相似文献
196.
行政罚款与环境损害救济——基于环境法律保障乏力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事故频仍的现实,说明我国环境法律保障机制威慑不足。环境损害往往为民事损害所包裹,没有自己特定的救济方式,即为此等现状的一个缩影。民事侵权救济,只能在个别情况下间接起到环境损害修复之效果。行政罚款具有公益性、时效性、先定性、补偿性、专业性等属性,与环境损害救济的客观需要匹配程度比较高。环境损害救济宜采用以罚款为主导的公法路径,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97.
祝泉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6,29(1):57-59
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已经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融资难问题则是目前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民营企业融资现状艰难,既有融资的制度环境不佳的因素,也有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要构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使民营企业融资走出困境。 相似文献
198.
论我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及其治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世界范围内 ,建立在韦伯官僚制度下的传统公共行政出现了合法性危机。我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表现为以官僚体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府行政效率低下、行政行为成本高而透明度低、公共行政目标缺少战略思维、公共行政产出无标准、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产生这些危机的根源主要由于公共行政思想在本土化、行政体制的形成和改革过程中的偏差而引发的。治理我国公共行政的危机主要包括完善官僚体制、推进政府“合法化”和推行“法治之治”等路径 相似文献
199.
对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玥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05,(6):36-38
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因失地遭受了巨大损失,而且也没有得到社会保障。这体现在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征地费用分配混乱、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没有得到充分尊重、软环境改变的风险补偿不足等方面。保障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关系到城市化能否顺利推进、社会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为此,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200.
地方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琦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5):151-161
立法必须体现民情和顺应民意,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立法规律,善于运用合理的立法技术。立法民主化要求立法主体具有广泛性,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立法内容体现民主性。立法科学化要求立法必须有科学的立法观、科学的立法制度和科学的立法技术。我国地方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的主要障碍表现在:立法程序不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权虚置现象突出;公众参与立法的有效机制尚未完善;立法中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本位现象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存在自利性,对立法产生不当影响;立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热情不高;立法者素质不高。要实现地方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应当积极推进立法专业化,完善立法程序,强化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建立法规的评价反馈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