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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姜涛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3-26
犯罪赔偿之所以被称之为另一条道路,这是基于刑法目的实现之角度我国已经有刑罚与非刑罚两种方法而言的.在刑法是犯罪控制法、人权保障法的理论支撑下,犯罪赔偿以恢复正义论为理论根基,因可以最大限度地弥补刑事被害人的损失,而必然应成为各国刑法实现的道路之一.以此为基点,刑事复合责任就被提出,这种责任兼具有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双重属性,并于刑法恢复价值的实现意义甚大,理当成为中国刑法制度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312.
姜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22(1):73-78
罪犯改造是在惩罚前提下进行的法律活动,不应过量地强化监狱化,改造的功效在很多情况下是非监狱运作的结果,改造功效的有效发挥需以社会化为基础,依赖于社会资源的合理运用和社会的持续性投入.就理论解释而言,非营利性组织介入罪犯改造与监狱部分失灵现象和刑罚执行社会化密切关联,作为一个新的伴生主体介入犯罪改造已成必然之势.就路径选择而言,非营利性组织可以通过社区改造、就业接纳、社会帮教、事后监督等路径介入罪犯改造. 相似文献
313.
姜涛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8(6):50-60
刑罚轻缓化趋势以自然正义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为支撑,要求刑罚的设置要以轻缓为标准,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判刑时要以有利于被告人为原则,优先使用较轻的刑罚,只有在较轻的刑罚不能够适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时,才可以选择较重的刑罚。反观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设计和运行,诸多制度还存在着背离刑罚轻缓化趋势的现象,对此,应当迎合刑罚轻缓化趋势通过制度重构予以矫正,这种重构应当从实体与程序角度,按照刑事一体化的要求进行。 相似文献
314.
农村环境保护与农民参与权的制度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理论与改革》2007,(4)
农村环境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而农民是农村环境建设的主体。农民的参与是环境权、市场经济和村民自治背景的必然反映。通过农民参与,能够实现环境正义和环境效益的双重价值。但是,农民有效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障碍,因此,需要从立法完善、参与权的确立、信息公开、利益驱动以及司法救济等方面切实保障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 相似文献
315.
完善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律规制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仁海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9(12):26-27
对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规制,英、美两国给我们提供了两种不同的模式,我国最近几年的相关立法构建了规制收购的法律平台,而对反收购则鲜有全面而严格的法律规制.为充分实现全流通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职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应当明确规定反收购的决策权归股东会享有,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下赋予目标公司董事会面临收购时一定的职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