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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日,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前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录制的首批网络公开课在新浪、腾讯两大网络平台正式上线。海淀区人民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宗旨,从广大网友和社会公众的实际所需出发,选取公开课主题,最终录制完成了“未成年人教育”(http://open.sina.com.cn/course/id1164)和“劳动争议”(http://open.sina.com.cn/course/id1162)两个系列的网络公开课。“未成年人教育”系列由“法官妈妈”尚秀云主讲,以“让法律的阳光照亮孩子的成长之路”为题,围绕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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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第一部具有总章程性质的专门法规,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历史上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条例》贯彻体现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总方针和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多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统筹谋划,大胆探索,锐意创新,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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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利于改善企业用工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从劳动关系现状入手,分析当前劳动关系的特征以及劳资纠纷的基本情况,引发和处置劳资矛盾纠纷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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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强制股东转让股权条款定性为公司章程中的越权条款。从内容上看,越权条款涉及的是股东的个人事项而非公司内部事项,限制了股东个人利益;从性质上看,因其超出了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的权力范围,不具有公司章程的自治规范性质,即使依资本多数决原则通过,仍然不能产生章程性质的约束力。但经公司部分股东同意的越权条款若具有股权转让合同的要素,则可以依据合同原理对同意股东产生约束力。因此,可将公司章程中的条款区分为章程性质的条款与合同性质的越权条款两类,区分的标准是规范的事项是否属于公司内部事项、是否限制了股东等他人利益;它们的生效判断遵循不同原理,前者依据资本多数决原则,后者依据合意原则;前者的约束对象具有法定性,后者的约束对象仅限于同意股东。司法者要以包容的心态、理性的方法、柔性的方式审查公司章程中的越权条款,做到既要维护章程的自治规范性质与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权威性;也要从公司章程的现实状况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规范,妥善认定争议条款性质,兼顾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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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萍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4,(3):38-40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还从总体上规定了其适用范围。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此次修正又从许多方面如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协的作用、建立召回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这对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如果发生权益争议,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解决,如协商、申请仲裁、申诉、提起诉讼等,在各种途径中,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等对消费者的投诉或申诉还有专门规定。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违法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补偿性法律责任,一类是惩罚性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