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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192.
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执行法官对拖欠执行款、企图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共搜出现金4.5万元、存折存款1万元、银行卡若干。申请执行人刘某受被执行人王某雇用从事油炸食品工作。2010年12月,刘某工作时,由于操作间的抽油烟机突 相似文献
193.
栗旸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72-78
定量要素是指刑法规定中反映危害行为对法益造成损害的量的要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经济犯罪的典型罪名,其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一定量的程度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本罪的定量要素包括犯罪数额、犯罪数量、犯罪行为特征等。行为构成犯罪需同时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条件和对象数量条件;集资行为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但可作为量刑因素予以考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利诱性、社会性必须进行程度的判断,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认定行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 相似文献
194.
案情:2010年9月24日23时58分至9月25日零时12分,原告农某某在崇左市区接到被告中国某银行大新县支行服务短信,原告卡号为622208210200017XXXX的理财金账户卡在ATM上取款三次共14万元,产生手续费330元。原告收到手机短信时理财金账户卡在其身上,且当时没有进行上述转账取款行为。原告当即拨打电话挂失,并用手机报警。经大新县公安局立 相似文献
195.
保护存款者是银行法的重要目标,亦是后金融危机时代英国金融改革重点领域。特别处置制度利弊及存款者保护范围确定成为争论焦点与难点。本文结合2010年《金融服务法》等英国最新立法,剖析上述问题,力图把握英国存款者保护改革内在理路及考量因素,以求为我国引入显性存款保护制度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96.
《中国法学》2019,(2)
对于存款占有的归属,应区分"存款指向的现金"和"存款债权"两种不同意义进行讨论:根据"现金占有即所有"的一般法则,存入银行的现金归银行占有(所有),存款人依据存款合同取得对银行债权的占有。在错误汇款的场合,错误进入收款人账户中的存款,性质上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给错误汇款人。拒不返还、数额较大的,构成对汇款人所有的财产的侵占。借用他人账户存入存款的场合,存款名义人系该存款债权的占有人,存款名义人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挂失、补办新卡的手段取出存款的,成立对实际存款人的财产之侵占;在保管他人银行卡过程中,未经他人授权或者超越授权额度取款,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视情形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或者盗窃罪。微信、支付宝等用户对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微信、支付宝公司或微信、支付宝绑定的银行账户所属银行享有债权。行为人非法转移他人微信零钱、支付宝余额资金及所绑定银行账户中资金的,应认定为行为人窃取了他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债权或者对银行的存款债权,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197.
198.
199.
周小川作为央行行长的身份广为人知,但是少有人知道他是中国人民银行第一位具有博士头衔的行长、在西方学术期刊上多次发表过论文。最能说明周小川经济学家本色的是 相似文献
200.
黄伟文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20,32(4):36-42
通过研读2019年南京市刑事判决书可以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刑罚、行为对象规模、争议焦点等等方面的特征。司法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存在规范性、资金用途定性、涉案金额认定等困惑。树立精确性裁判理念是解决判决书规范问题的根本。避免正常生产经营的融资行为入罪化需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抽象法益观具体化,戒忌结果导向法则。"不特定对象与金额"的判断的重心应由被告人层面转向被害人视角,以投资人认知水平和经验为基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