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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浙江台州一家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老总蔡某,因为帮助别人在权钱交易中牵线搭桥,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这是台州地区首起因"介绍行贿罪"被诉的案件。对于许多人来说,"权力托儿"并不陌生。想升官的会遇到"帽子托儿",跑项目要资金有"审批托儿",升学有"招生托儿",打官司有"诉讼托儿"……凡是有权力可以寻租的地方,就有这些托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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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天兴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8,(5):63-65
在电影《秋菊打官司》的整个影片中,秋菊的那句“俺就想讨个说法”的口头禅,虽然土得掉渣儿,但却很快风靡全国。一时间,“讨说法”就成了人们追求正义的时代潜台词,和对法律精神信仰的一种性格符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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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找律师,是选择精通专业的,还是选择神通广大的?不少人会选择后者,因为律师神通越广,胜算越大,这仿佛是不言自明的定律。这是法制生态中的喜还是悲,明眼人不难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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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川区聘任62名便民诉讼联络员.主要担负收集、反映当地的农民工矛盾纠纷信息、代农民丁书写诉讼状、转交诉讼书等职责.方便农民工打官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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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普遍意识中,律师的作用就是“打官司”,基本都是有了纠纷才想起找律师处理,甚至把律师的作用等同于“打官司”,这种认识过于狭隘,其实律师除了“打官司”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作用,例如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担任法律顾问、推进依法行政等。特别是在民族地区,律师在解决社会矛盾方面更是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第一个了解社会的潜在矛盾,将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的解决纳入司法程序,从而将矛盾消灭于萌芽状态,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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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人雅士在讲述修身齐家之道的贤文中,不乏劝诫百姓不要打官司告状的言论,其中有些名句在民间辗转流传,演变成口语化的民谚。这些士大夫笔下的格言和百姓对头创作的民谚,真实地表达了社会下层对司法功能的否匙挂评价。试举几例:清朝佚名《增广贤文》中有这样的文句:“饿死莫作贼,气死莫告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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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名一般是某人发表作品著书立说时隐去真实姓名所署的假名。很多文坛大家都用笔名发表文章,诸如鲁迅、冰心等等。最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诗人和网友争笔名的案子。案件虽然不大,却颇有趣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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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互联网多年的发展速度相比,互联网规则的完善实在过于缓慢,“暗斗”往往成为企业之间解决问题最常规的手段。加之国内打官司的周期过长,成本较高,“赢了官司,输了生意”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在缺乏法律保障的中国互联网界,用“暴力”解决纠纷似乎成了唯一有效的出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