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30篇
  免费   20篇
各国政治   3篇
世界政治   4篇
外交国际关系   2篇
法律   276篇
中国共产党   5篇
中国政治   47篇
政治理论   18篇
综合类   95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3篇
  2021年   6篇
  2020年   5篇
  2019年   5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6篇
  2016年   9篇
  2015年   13篇
  2014年   30篇
  2013年   14篇
  2012年   23篇
  2011年   34篇
  2010年   39篇
  2009年   53篇
  2008年   42篇
  2007年   30篇
  2006年   20篇
  2005年   19篇
  2004年   19篇
  2003年   23篇
  2002年   17篇
  2001年   15篇
  2000年   5篇
  1999年   6篇
  1998年   4篇
  1994年   1篇
  1991年   1篇
  1988年   1篇
  1984年   1篇
  1983年   2篇
  198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5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1.
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是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被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环境法一切效力范围、构成国际环境法基础的准则。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突出的特征应是各国公认和接受的法律原则,体现着国际环境法自身的特殊性。作为应然性的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有预防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共同但有区别原则、国家环境主权原则、国际合作原则。这些原则在实际法律生活中,可提供订立国际环境保护的具体规则时的交涉框架,成为司法机关解释具体规则时的指针,具有相当强的可操作性,对实现国际环境法目的具有强大的推动力。  相似文献   
112.
113.
114.
论环境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结合与衔接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环境危害问题日益频繁与严重,这使环境法的实施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环境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有各自的方式、优越性与局限性.因此,要重视环境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结合与衔接.环境法的两种损害与两种利益,决定着两种实施方式结合中的互补构造.在两种实施机制的衔接中,应充分利用实施的后继执行机制,充分发挥法院主动通知环境规制机...  相似文献   
115.
环境公益诉讼的终极目标是保护环境法益。目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的模式主要有政府主导修复、当事人直接修复、当事人委托修复、生态修复基金会综合管理修复四种类型。为发挥生态修复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亟待从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生态修复的资金、生态修复的审计监督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6.
《学理论》2014,(36)
我国现阶段所制定和实施的民法制度,是为了能够建立高质量的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同时也是实现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科技的进步以及文化繁荣的有效保证。而环境法则是根据中国的市场经济而制定的,它的实际意义是将民法中关于环境法规的"力"与"利"进行重构。在环境法律制度的保障、政府与市场共同作用下才能使"环境保护"不再成为一纸空谈,而民法与环境法在沟通和协调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要能够对民法和环境法的各种制度进行充分了解,从而能够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117.
《现代法学》2017,(3):186-193
环境法作为新兴法律部门,尤其需要对其部门法哲学体系展开研究。环境法的生命力不在于单纯的"理论理性"及概念思辨,而是不断保持对现实世界的开放性与互动性;实践理性是环境法哲学的基本立场。实践面向的环境法学认识论,需要摆脱生态中心与人类中心、"主客一体"与"主客二分"的二元对立,通过可持续发展伦理观的履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实践面向的环境法学价值论,需要在遵循"价值"和"法的价值"一般性原理的基础上,根据环境保护实践的需要,适当地对传统法律价值观予以突破和发展。  相似文献   
118.
王冬卉 《法制与社会》2012,(13):275+277
环境法能否调整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分别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没有必要被法律化,环境不能成为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不能从传统法理学的社会关系扩展到非社会关系这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得出环境法不能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的结论.  相似文献   
119.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是国际环境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指在解决全球的环境问题上,全世界各个国家都有着共同的责任;但是基于各国的历史发展状况及现实承受能力,在对国际环境应负的责任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承担的责任又是有区别的,发达国家应该在这一过程中率先承担并且承担主要的责任。目前,针对该原则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国际法的层面,而针对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可否适用该原则研究较少。  相似文献   
120.
公民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公民环境权受到侵害而无法得到有效及时的救济时,公民有权通过行使环境自卫权的途径和方式使其环境权益得以实现。我国宜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将环境自卫权纳入正当防卫权的范围;环境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环境自卫权制度,使公民环境自卫权成为法律上认可、实践中可行的公民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