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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5月。军阀当政,风雨飘摇,为抗议巴黎和会上帝国主义列强把德国在中国山东的一切权利转让给日本的无理决定,身在人生春天、心系天下安危的北京青年学生发起了“五·四”爱国运动。他们冲破军警阻挠,云集天安门。打出“还我青岛”、“废除二十一条”、“拒绝在巴黎和会上签字”等口号,并要求惩办卖国贼交通总长曹汝霖、货币局总裁陆宗舆、驻日公使章宗祥。学生们的爱国之情、政府的武力镇压,激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热烈响应和强烈抗议,反帝爱国的战斗号角吹响全国,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篇章就此翻开……
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五·四”运动印证了这一至理名言。88年后的今天.我们通过点滴片段回顾那段激情岁月,仍然心潮澎湃,触动我们的是那股赤诚的爱国热情和青年人特有的打破陈规的无畏。而值得慰藉的是,青春将在一代一代或出类拔萃或平凡实干的青年人身上闪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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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犯罪与促进社会发展的统一是刑事政策的精神。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情势变迁,刑事政策审时而变。新中国的基本刑事政策经历了由"镇压与宽大相结合"至"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再至"宽严相济"的演进历程。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主要针对反革命分子适用,其精神内涵是:镇压反革命,巩固新政权;恢复国民经济,保障三大改造。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则适用于所有的犯罪分子,并成为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立法指针,其精神内涵是:惩治各类犯罪,保障改革开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运而生,其精神内涵是: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以宽济严,构建和谐社会。三种基本刑事政策,不仅仅是在时间上的接续,而且就具体精神内涵而言,后者都是对前者的传承与超越,但总体精神都是惩治犯罪与促进社会发展相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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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2月1日,延安《解放日报》用很大的篇幅刊登了这样一则报道:“国民党当局,惨无人道,不顾民众死活,致使国统区人民饥寒交迫。自今年7月起,又对上海之摊贩实行打压,禁止经营。上海摊贩及各界民众奋起反抗,至11月30日止,当局出动大批警察武力镇压,迫害抗命之群众,当日有小贩七名中弹毙命,受伤者甚众”。12月2日,该报继续援引路透社的消息:“全日军警向群众开枪至少在一百排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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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下半年,我国国民经济恢复阶段行将结束,东北地区经过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开展“三反”、“五反”等一系列政治运动,为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一个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高潮即将出现。为加强东北局组织部工作,1952年6月,东北局调辽西省委书记郭峰到东北局任组织部副部长。同年7月,郭峰到任。9月29日,中组部发文,中央批准郭峰为东北局委员。1953年4月,张秀山不再兼任东北局组织部部长,由郭峰继任组织部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