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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民法通则》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新法与旧法的关系等一系列法理;也涉及到了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的"特别规定"规定导致该法成为一般法,《民法通则》的一些规定成为特别法的倒置现象。而第五十一条前款的规定则是以作为普通法律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排除了作为基本法律的《民法通则》条文的适用。为了解决二者之间的法律竞合,可以有三种办法:启动修改法律的程序;启动立法解释的程序;提升《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基本法律。 相似文献
172.
我国商事立法模式之选择——兼论《商事通则》的制定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在我国 ,由于智识、经验和立法技术的欠缺 ,法律调控的社会领域不断扩展以及对英美法律的不断继受 ,制定完全意义上民商合一的民法典已经没有可能 ;而效法欧洲大陆国家分别制定独立的民法典和商法典或者效法美国制定一部美国式的商法典的模式 ,亦是一种不识时宜的想法 ;只有在制定民法典的同时制定一部《商事通则》 ,用以规范基本的商事法律关系 ,才是立足现实和着眼未来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73.
制定行政法总则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制定行政法总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国的行政立法实践已经走出了中国特色创新之路,党和国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力推动,为制定行政法总则夯实了基础和条件保障。行政法总则的制定,应当以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将行政法律体系中已有的或应该有、可能有的共有普遍性和引领性规范提取出来,作出统一规定,既构建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依据。从行政法总则到行政法典的制定,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建成法治政府的极为重要的举措和通道,也是对世界行政法发展的巨大贡献。 相似文献
174.
行政法法典化存在三种方案,即行政法总则法典化,行政程序法典化和行政法全部法典化。包含总则和分则的行政法全部法典化既不可能,也无必要,但可以通过法律汇编的形式进行。无论从德国经验还是我国目前立法水平来看,行政法总则法典化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技术难题,是一定时间内可达到的目标。与行政程序法典化相比,其不仅能够更加完整地将行政法体系实定化,而且可以更好地回应行政管理的最新发展和新行政法的要求,是我国行政法法典化的最佳路径。制定行政法总则,具有体系功能、创新功能、减负功能、学术推动功能、立法功能和公开与宣传功能,但也存在去法典化之风险、难以兼顾地方特性与行政自主性以及减损弹性与灵活性等弊端。从我国目前形势来看,制定行政法总则利远大于弊。 相似文献
175.
制定《商法通则》之利弊分析--兼论《商法通则》的体例安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商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的论战中,立法者应该从理论的泥沼中跳脱出来,以务实的精神,建构一种符合时宜的制度安排。而《商法通则》就是对社会需要最为可行的回应,它兼具合理性与可操作性。虽然其制定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一些难题,但综合考量仍是商事基础立法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76.
缅甸2010年大选前的政治经济形势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缅甸2010年大选在即,除了对外关系上与美国的关系出现转机之外,其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也很值得分析.首先是民主运动节节退却,民盟将不参加大选;种族骚乱有惊无险,包括果敢在内的三支少数民族地方武装已经被改编成边防军;经济上受惠于宽松的环境,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7.
论一般人格权的功能与制度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平等、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它是为弥补具体人格权封闭性缺陷而产生的概念,以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平等和人格尊严为其内容,具有解释功能、补充功能与创造功能。在我国民法典中应明确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78.
对海外“共产主义将成为明日黄花”、“人权高于主权”等观点进行了深刻剖析 ,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共产党宣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并不过时。无论资本主义社会怎样借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自己 ,其与工人阶级的基本矛盾始终存在。不管他们怎么诅咒“共产主义” ,高喊“人权高于主权” ,都将是徒劳的 ,人类社会的发展将最终选择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历史的必然。 相似文献
179.
论马克思人民观的总体思路与根本视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马克思主义人民观面临着一个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理论困境,而当前的形势更加紧迫。面对新挑战,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应沉着应对,作为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理论渊源和逻辑诉求的马克思人民观,更应首先积极回应时代所提出的难题。本研究通过着重探析马克思人民观的总体思路和根本视界,揭示出马克思人民观强烈的现实性、紧密的逻辑性、洞察的深邃性与分析的透彻性这四大理论品质,从而进一步论证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乃至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抑或永不过时性,从而要求党和政府始终不渝地贯彻和落实、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民观。 相似文献
180.
凌超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3):79-86
司法实务中,各地法院对因触电引起的侵权纠纷在处理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分析其原因在于,我国现有多部法律规范调整着此类侵权关系,如《民法通则》第123条、《电力法》第60条、《侵权责任法》第73条等,且这些规范间存有冲突。作为救济法的侵权责任法应当成为调整此类纠纷的规范依据。当然,仅仅依靠一部侵权责任法尚不能完全解决触电侵权中的所有法律适用问题,需要借助电力法等其它规范的综合协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