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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清代前期实行的海禁政策包括移民限制、物品出口限制、外商来华贸易规定以及民船建造规格等多项内容。这种海禁政策的性质并非惯常认定的"闭关锁国",而是中国传统陆权战略的一部分,其制定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清代海禁政策在当时的条件下,取得了重大成效,但鸦片战争之后,随着世界形势的剧变,这种战略尽显弊端。 相似文献
52.
论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政府责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公用事业领域的民营化改革并不意味着政府责任的让渡。相反,只有政府切实承担起应尽的职责,才能保证民营化改革的健康、顺利进行。民营化中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推动民营化健康有序进行、促进竞争、堆护公共利益、实现普遍服务、协调各方利益以及监管等方面。这些责任的实现不仅要转变政府的角色,进行治道变革,而且还要改革公用事业管理机构,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保障公众的广泛参与。 相似文献
53.
新“福利”——英国公用事业领域对弱势和低收入群体的供应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公民而言,获得公用事业基本服务的权利,除了包括获得一个合理、非歧视、价格上负担得起的服务之外,保障负担能力有缺陷的公民能够获得一个最低程度的供应,并且不会因为民营化改革而承担一个不合理的成本负担,也是权利所包含的应有之义。在弱势消费者的供应保障上,英国政府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能源贫困和水贫困展开了行之有效的社会行动计划。 相似文献
54.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近些年土地流转在广大农村悄然兴起 ,它是继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土地承包改革之后 ,来自农村的又一创新之举。它是市场经济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中的进一步深化 ,它不仅抑制了农村土地抛荒 ,而且还解决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同时又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诸如 ,土地流转无法可依、农民土地承包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土地流转形式较乱、造成了一些纠纷等。当务之急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制建设 ,确认、巩固土地流转改革成果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首先是修改现存法律有关内容 ,其次尽快出台《农村土地承包法》 ,再是尽早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法》 ,明确土地流转的原则、形式、程序、监管和责任 ,使农村土地流转纳入法制轨道。 相似文献
55.
中人是清代土地绝卖关系的重要参与人,是土地绝卖契约有效成立的必备要件之一。"立契有中"是影响买卖双方契约观念的最重要因素,而这种因素又是由中国传统交易规则所固定下来的传统决定的。因此,中国传统交易规则是型塑中人在清代土地绝卖契约中功能的基因。 相似文献
56.
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应当培养市场主体,使民间组织或企业成为生态建设的主体。改变以往的政府行为为市场行为,以提高退耕还林( 草)的效益。 相似文献
57.
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的认识误区及观念重构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是我国公共部门改革中最为引人注意的一项变革,但是,实践表明部分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是不成功的,究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是人们对民营化改革存在认识误区——秉持民营化改革的成效取决于产权的变更,民营化改革的价值取向是效率至上,民营化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民营化就是私有化等错误观念.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欲取得更好的成效,必须走出传统的认识误区,进行观念重构,要深刻地认识到: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引入竞争;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不但蕴涵着公共价值危机,而且面临着严峻的风险;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实施有效的监管. 相似文献
58.
赵志浩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5,(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扩大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和使用权限。与此同时,还逐步完善了国家对农民土地的征用办法和程序以及对农民的补偿安置办法。我国土地制度变革的总体特征是在政府主导下,农民积极参与推动,扩大了农民使用土地的自由度,增加了土地使用的灵活性。在新的土地制度变革过程中,应进一步确保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完善征地制度和规范土地流转。 相似文献
59.
内地农村土地流转何去何从?——重庆实践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基于对重庆农村土地流转实践的调研,本文认为,城市规模扩张(城市化)、农民的非农就业和农业规模经营要求是土地流转的动力。在不同形式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产权仍不够明晰、农民惧怕风险和社会保障不健全是土地流转的主要阻碍因素。在利益分配方面,政府对土地流转的过度介入对农户的权益保护不利,急需完善市场和健全法制。同时,重庆的实践说明,要在城市化进程中推进土地流转,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关键是靠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因此,建设用地指标的跨地区流转和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是未来可试验的方向,但应实现土地与户籍制度改革的联动,这是有利于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举措。 相似文献
60.
刘燕舞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1,12(5)
当农地产权过于模糊时容易导致公地悲剧。当农地产权过于清晰时又容易导致反公地悲剧。明晰产权的私有化路径这一西方经验在解决公地悲剧的同时也陷入了反公地悲剧的困境。当前中国农地制度安排正在重复西方困境的老路,农村公共福利供给中由公地悲剧到反公地悲剧的困境正在中国农村不断上演。实现由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向公地喜剧的跳跃的一个重要办法是加强和完善改革开放之初所建立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使农地产权的两级构造的每一级都能继续发挥作用,使统分结合的统的组织保障能够实质性地运转,使农户对村社集体的责任在被取消后可以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手段再次生发出来并继续维系。唯如此,方能实现正常、高效且低成本的农村公共品的供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