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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承运人主张免责情况下,适航义务举证责任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按照“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和最低限度事实说 ,适航义务的举证责任应当由主张免责不能成立的索赔方承担 ;然而从程序公正的角度考虑 ,由承运人承担适航义务的举证责任又较为合理 ,这两者的矛盾是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矛盾。既然将合法的东西变得合理较之将合理的东西变得合法要困难得多 ,本文建议尽快以立法的方式对这一问题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72.
在危险责任中,第三人过错是孤立性的、介入性的行为,第三人过错致害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损害完全由第三人的过错行为所致(称为"第三人的原因"),二是第三人过错是造成损害的部分原因。免责事由的本质是因果关系在侵权行为理论上的延伸,危险责任的免责事由是立法机关在因果关系上的政策考量。由于我国法律缺失第三人过错在高压电致害中的责任界定,造成了司法界在处理第三人过错致害纠纷上的困惑。理论上,在高压电致害中,"第三人的原因"可以作为高压电经营者的免责事由,第三人过错的其他情形造成高压电致害的,应由第三人与高压电经营者承担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73.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当中,格式合同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同时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格式合同当中,通常具有一些免责条款,其目的主要在于对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进行更为良好的确保,进而使社会经济的发展得到更大的进步。但是在实际应用当中,免责条款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受到影响,民众的利益也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基于此,为了更好的保护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对于格式合同当中的免责条款,应当进行有效的民商法规制,从而使市场环境得到改善,最终推动社会经济的更快发展。  相似文献   
74.
《食品安全法》十倍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仍有诸多争议,主要集中于消费者的范围、销售者“明知”的认定标准、标签和说明书瑕疵免责的理解等。结合典型案例中裁判者的观点认为:消费者应作广义的理解,涵盖非职业打假人;明知应包括重大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并采事实自证原则,由消费者承担标示瑕疵的证明责任;标示瑕疵免责应限于不可能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瑕疵。  相似文献   
75.
76.
破产免责制度浅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破产免责制度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采用有条件的破产免责制度很有必要 ,并肯定了破产法草案中的免责规定  相似文献   
77.
国家责任作为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国际法学界争论不休的领域.2001年11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第53届会议通过了<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取得了具有某种突破性质的进展.以该草案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结合法的理论,对国家责任构成及其免责事由作一些理性探思,并兼顾国际赔偿责任这一相关问题,主要目的在于论证它们作为法律责任承担机制的经济合理性.  相似文献   
78.
周清林 《现代法学》2011,33(4):185-193
格式免责条款效力如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都有明确的规定。不过,这些规定之间大都相互冲突,矛盾重重。为了化解矛盾,有必要先区分格式条款提供方是否违反说明或提请注意义务。违反者应视为没有订入合同,若没有违反,则应区分4种不同情况而对效力进行规定。唯有如此,才能在格式免责条款上达成自由与公平的平衡。  相似文献   
79.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相关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目的:为规范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说明书,促进医务人员安全合理用药提供有益借鉴。方法:从法学角度剖析医务人员和药品生产企业是否应该承担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导致纠纷的民事责任,并引用法条加以阐释。结论:在医务人员正确履行规定义务的情况下,医务人员不需要承担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引发纠纷的责任,药品生产企业则应当为此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0.
李寒劲 《法制与社会》2010,(24):75-76,86
新保险法以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为目的,对说明义务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虽在立法上明确了保险人对一般合同内容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说明义务,但仍不够周延,应以条款内容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权益是否有重要影响作为确定保险人说明范围的标准。保险人的说明范围应包括保险合同的部分基本条款、有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义务的条款、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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