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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草案送审稿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其第54条第1款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对错误通知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该条款对错误通知的构成要件等尚无具体规定.结合诉前禁令制度以及美国虚假陈述的司法实践,错误通知应当满足特定的构成要件.只要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即可推定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只有证明其主观善意后方可减免赔偿责任.最后,建议在赔偿范围的认定中借鉴诉前禁令相关制度.通过错误通知制度的构建与细化,有效保护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规制权利人滥用通知的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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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将电商平台注意义务视为判定其专利间接侵权主观过错的要件,“通知—删除”规则中“删除”措施的履行被视为电商平台的事后被动注意义务.实践中法院对电商平台专利侵权可能性的审查采形式审查标准,导致电商平台“删除”措施的滥用,而存在类似重复侵权这种特殊情形时,红旗标准的适用对电商平台注意义务的要求过高.我国应建立电商平台专利侵权判定合作机制,明确适格通知的构成要件,根据通知中侵权初步证明材料的性质,选择性适用“正反通知删除”规则和“通知删除+反通知恢复”规则,同时明确反通知的适格要件,并审慎适用红旗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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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风港规则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版权侵权责任的免责条款,在平衡网络服务商与版权人的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一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存在诸多适用难题。例如:如何理解避风港规则的法律性质,如何划定避风港规则中的"明知"或"应知"的标准,如何适用避风港规则中的"通知-删除"程序等等。本文旨在结合雅虎案的判决结果,试探讨避风港规则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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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删除了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2006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第57条曾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6月25日《中国青年报》)[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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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草案)》二审稿删除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这意味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三年来一直推行的电子监管码制度将失去食品安全法的支持。8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食品安全法(草案)》接受第二次审议。这一次,草案中与电子监管码有关的规定已全部被删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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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跳下月台穿过铁道去买橘子,臃肿蹒跚的背影成为一个经典的艺术形象,感人至深的父子亲情也感动了一代代中国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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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这个曾在网上引起争议的法规草案,终于有了结果:修订后的草案中,“适当延长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年限,实现男女平等”务款被删除。在这个法规的修订中,政府有关部门尊重了分歧、尊重了民意。既可以说这是民意的胜利,也可以说是法制原则的胜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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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浩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1,(2):12-12
切实转变“官”念,带头摒弃“父母官”这个称谓,树立正确的“父母观”,视百姓为父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争当党和人民的好儿女,才是真正的为官之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