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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2011年9月,按照合同约定,河北省的张女士购买了北京刘先生位于海淀区的一处房屋。但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由于张女士不具在京购房资格,房屋交易无法实际履行。张女士将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刘先生全额返还已交纳的购房首付款100万元。在法庭上,刘先生说,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北京市的限购政策已出台,张女士明知自己不具有购房资格,却一直在想办法骗取在京购房资格。其间,房产价格下降,房子已贬值,我不能返还其100万元的首付款。张女士说,刘先生知道我不具有在京购房资格,但他仍与我签订购房  相似文献   
202.
高等学校内部规章的制定应纳入法治轨道。高等学校内部规章制定的权利基础包括:伦理基础在于学术自由和高校自治,组织基础是高校的独立法人资格,实证法基础是高等教育法第41条。高等学校内部规章的生效要件包括: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必须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必须具有合理性,涉及教师权益的部分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通过,必须符合规范制定的一般规则等。高等学校内部规章的法律效力包括:对于教职员工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受教育者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不约束高校之外的第三人等。  相似文献   
203.
关倩  王燕 《人民司法》2012,(11):77-81
一、实例与问题某有限责任公司有23名自然人股东。该公司因引资需要,与公司外的第三人丙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约定由丙接受部分股东的股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该意向书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0票赞成、2票弃权、1票  相似文献   
204.
朱光烁 《人民司法》2012,(12):82-84
【裁判要旨】居间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积极协助他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居间行为,通常以居间人所在地作为居间行为的实施地,居间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应当以居间行为地即居间人所在地为准,并以此来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相似文献   
205.
蒋毅 《公民导刊》2012,(10):38-39
重庆某公司的张先生最近有点烦,他邮寄的控制面板被快递公司搞丢了。根据合同约定,快递公司对价值25000元的控制面板只承认按邮费的5倍赔偿。无奈之下,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该案例涉及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无效的问题,法庭如何判决?请看本期拍案说法。  相似文献   
206.
原行政行为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被判决撤销,生效判决要求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以行政机关未自动履行义务为由申请执行。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应首先对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依法作出明确界定,方能准确认定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状况及案件执行结果。  相似文献   
207.
<正>案情回放:房屋严重缩水买房人无奈起诉2010年1月5日,魏某与深鑫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魏某购买深鑫公司开发的某大厦E605房(期房),建筑面积为27.98平方米(未标明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计价方式为按套计算,总价款为20万元。合同中第五条约定了有关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问题,其中第二款约定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三款为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第四款约定具体面积误差处理的规则及违约责任,共两种可选处理方式,第一种为空白,第二种为面积误差  相似文献   
208.
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在英美法上取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这一点不同于大陆法系,其背后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现代商业社会中财产非自愿性转让的几率增加,因此矫正因财产非自愿转让产生的不当得利的需求变得非常强烈;另一方面是传统的法学理论解释能力不足,使得返还责任与不当得利相应规则的适用空间有限.这两方面因素相互影响共同促成了返还责任的独立及其类型化发展.对于返还责任的独立,英美法学者分别提出了大合同概念理论、维护财产权理论、衡平法上的显失公平理论进行激烈的批判,这些理论争鸣有些是由于英美法自身传统造成的,有些则是两大法系共有的问题,反映了返还责任在私法复杂格局中的独特地位.英美法这一重大制度的理论变迁对我国民法典编纂中相关规则的构造具有一定启示.  相似文献   
209.
合同解释的对象主要是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用语,无论是清晰、明确的用语还是模糊、不明确的用语,均为合同解释的对象,只是二者所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有差异。初步协议、意向性协议、备忘录依其上载明的意思表示构成本约的,自然为合同解释的对象;符合预约条件的,亦为合同解释的客体;即便不具有积极的法律拘束力,其本身不是合同解释的对象,但可作为合同的周围情事。合同主体在缔约和履约的层面是主体而非客体,但在裁判者及专家学者甚至他们自己在解释系争合同时却为客体。合同的名称、条名与合同条款的内容不符的,以合同条款为准。合同中的脚注与合同条款的内容不符的,原则上亦然,但在未受法律训练的缔约人受脚注误导的情况下,再结合有关因素判定应以合同条款为准。合同序言作为合同条款时自然为合同解释的对象,但作为“鉴于条款”时则大多不产生合同权利义务,此时仅为合同解释的辅助材料。合同的周围情事有的是解释的辅助,有的是解释对象本身。  相似文献   
210.
在合作行政时代,行政合同等新型行政行为在公共领域运用得越来越普遍,其特点是"合作化",即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合作治理中采取更加契约化的方式,进而导致行政诉讼类型的"多元化",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其诉讼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问题。这些问题对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提出了深刻的挑战。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也未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还需重新界定行政诉讼的独特本质和类型适应性,以便完成行政诉讼新类型的调整与拓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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