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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孙佳仪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7):115-116
IPO注册制和核准制各有利弊。然而不论是从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还是我国核准制所具有的不可克服的弊端来看,实行IPO注册制是大势所趋。我国实行了多年的审批制和核准制,不管是监管机构、市场还是投资者,短期内都还不能完全适应注册制。这就需要有一个过渡阶段——渐进式注册制。在此阶段中,我们除了转化监管理念外,还要加大力度完善与注册制配套的相关制度,包括信息披露简明性规则的引进、"买者自负"原则的建立和正常退市制度的细化。 相似文献
252.
商标权从本质上属于私有的财产权,其发展具有物权化的趋向.从逻辑上分析,商标权的生成需要具备商标标识的拥有与其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的商业使用这两个条件.从私法的视角来看,商标注册应是商标权获得的公示方式,是对已经存在的商标权的确认.所以,我国商标法在修改之时,应将注册与使用相结合,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是已经使用或者有使用意图的商标. 相似文献
253.
254.
255.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证监会主席肖钢日前在公开演讲中称:"注册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还需要很多配套的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要保证股票发行体制从核准制到注册制的稳定过渡,避免由此造成 相似文献
2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14,(4):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3年8月30日(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 相似文献
257.
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目标得到各界人士的一致肯定,但看似目标趋同的背后却存在着完全迥异的改革思路。鸟瞰美国法上的IPO注册制可以发现三个核心要素,即多元化的审核主体和分离的审核程序、嵌入实质审核的信息披露监管以及与注册制相配套的其他制度系统。此外,近来美国学界对高度依赖信息披露监管路径的批判也提醒我们需理性看待信息披露的功能。建议我国转向多元化的分权监管,强化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但慎用基于价值判断的否决权,同时适当运用自由裁量权,避免僵化执法。 相似文献
258.
259.
最近,江苏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提出以下重点举措。(1)实施重大产业投资项目。鼓励市县依托资源优势,以一二三产融合、县域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驱动引领力强、弥补产业发展短板的重大乡村产业投资项目。以重大项目为平台融合产业发展资源,撬动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上山下乡"。 相似文献
260.
《中国法学》2019,(5)
法律全球化的今天,地域性仍然是各国商标立法和司法的根本原则。使用地域性问题是商标法中的难点问题。对注册维持使用,因其系商标注册赋权的反面表达,原则上必须在注册保护国的境内完成。对在先使用而言,则应区分积极和消极的在先使用,前者因其同样具有一定赋权性质,基于一国知识产权收益最大化的考量,这种使用也必须在本国境内完成;而后者更多体现对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应平等地开放给境内外所有符合条件的在先使用者。侵权使用更多强调的是对境内相关公众混淆误认行为的遏制,为境内的商标权人创造商誉的劳动努力提供激励。在标准的定牌加工情形下,当贴牌加工产品全部销往境外时,不会引致商标法激励功能制度性失灵,所以不将其作为侵权来对待不至影响我国商标法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