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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统一合同法面临的立法与司法问题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现代法学》1999,(4)
本文在揭示情事变更原则的现实和哲学根源及其法律本质的基础上,结合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有关立法情况和司法实践,对我国新出台的合同法关于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加以剖析;探讨了情事变更原则与诚信原则、不可抗力制度体系的相关性及法律功能的分配,认为我国合同法在此存在着法律的漏洞,并提出了弥补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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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虽然在我国立法中未明文规定,却在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本文探讨了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法律效力,并借鉴德国的实践经验,引发对我国关于这一问题的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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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房贷政策调控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之处理——情事变更原则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房贷政策调控是政府为加强房地产交易进行的政策调整,该调控政策何时出台以及具体内容如何,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均不可预测。购房人确有证据证明其因国家房贷政策调控而无法履行付款义务,且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即使购房人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也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可适用合同法上之情事变更原则,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的规定处理,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购房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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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教科书都把“居里夫人”奋斗半生发现了“镭”的事迹作为励志教材,却很少揭露出,这个“励志”偶像的一生是怎么样地遭受着不公正、歧视、打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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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赠与在性质上应当被界定为以婚姻为基础的赠与,其不同于一般赠与,也有别于夫妻财产制约定。合同法关于一般赠与的规则不能完全适用于此类赠与。夫妻间的赠与合同原则上应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在婚姻未能缔结或离婚的情形,则无论赠与合同是否履行,均应允许赠与人依情事变更规则主张变更或撤销赠与。法官应在综合考虑当事人婚姻持续时间、受赠人对婚姻的付出、赠与财产的价值以及双方收入等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妥当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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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制度是在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损益平衡原则,旨在避免最严厉的公正转化为最大的不公正,以体现民法对人的终极关怀。情事变更制度从判例走向成文已成为世界民事立法的潮流。本文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对情事变更制度在我国民法典上的建构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以期裨益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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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来自于英文中的"Young",代表年轻与活力."漾文化"是一种以自我创作为中心的流行文化.个性风采、偶像心弦、伤感魅力、冷香情漾,无一不摇荡着青春的艰涩与韵致,张扬着颠覆传统的时尚姿态,集合着欢快、搞笑、魔幻和无所不能.难怪有人说,从少年、校园或社会等流行意识中所萃取的"漾文化",往往呈现褐白、黄色或绿褐色,因为魅惑,因为青青情事,因为人初长成的意气风发,更显斑驳多姿,尤其经过特殊的发酵与变形扭曲,那些灿烂芬芳的年华就更有一些迷离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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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事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时,则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法理。我国合同法未按学者建议规定情事变更原则,备受指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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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合同法》颁布时没有关于情事变更的规定,但随着我国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陆续出现大量的情事变更问题和司法判例,最高人民法院在《合同法解释(二)》中第26条最终明确了这一规定。该内容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故其是债法中关于合同效力及指导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该内容是一项合同法基本原则还是一项具体制度,到目前为止还未取得一致意见。本文首先采取比较的方法从国外有关情事变更的规定引入,区别法律原则与法律制度,然后结合我国的有关规定为情事变更正名,具体分析理由,最后得出其应当作为一项合同法制度的结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