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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缇萦救父的故事千百年来引起许多人的赞叹,也给后世人带来许多启发和希望。缇萦救父的故事超出了个案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史有深远影响。缇萦上书救父公元前167年,山东临淄有位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他经常给人治病,而且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 相似文献
202.
胡丹丹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11):135-136
唐代监察制度在中国封建王朝监察制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事前监督的谏官制度、事中监督的御史台制度和事后监督的官吏考核制度,对当代监察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拓展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强监察权的独立性等五项措施。 相似文献
203.
在中国法制史上,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位重视法治建设的皇帝。贞观元年(627年),李世民一上台,就命长孙无忌、房玄龄主持修订和完善唐高祖李渊时期制定的《武德律》,历时十年,于贞观十一年(637年)完成了《贞观律》(12卷,500条)。《贞观律》的颁行,对“贞观盛世”治国安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4.
在法史学危机的背景下,当代(主要是战后)日本的中国法制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其在资料性、传承性与方法论上对中国学界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借用余英时关于清代思想史研究的分析框架,以仁井田陞和滋贺秀三等代表的学人为例,我们可以发现,其研究虽然受到外在机缘的一些影响,但在内在理路上仍恪守了学术本位的"虚学"立场,这种为学术而学术的精神是其成功最重要的因素。 相似文献
205.
从现代西方三权分立的视角看,清代州县对诉讼的审断是司法行为。然而在中国,当时州县是统管一方的牧民之官,审断诉讼不过是他治理地方职责的一个部分,故其审断行为应看作政务而非司法。县衙不同于现代意义的法院,州县也不同于现代意义的法官。州县的铨选本不侧重法律知识,所针对的社会诉求也更多是伸冤而非维权,故其审断时主要考虑的并不是完成整个审断程序及严格适用律例,而是自主灵活地掌握程序与规则,综合运用情、理、律,以最便捷有效,也最能为当事人接受的方式了结纠纷,从而维护地方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相似文献
206.
207.
从事法律史研究,既需要在学术研究上具有史学与法学的双重知识结构,也需要在学术生涯中兼具史学家、法学家的双重学术品格:浓郁的学术情怀,坚定的社会责任。没有浓郁的学术情怀,没有厚重的文化底蕴,没有“板凳要坐十年冷”的学术韧劲,对于法制史的研究难以深入;没有坚定的社会责任感,没有对于国家、民族、社会鞠躬尽瘁的赤子之心,在法学研究方面,也难以形成有助于法制进步、国家发展的优秀学术成果。在这一方面,张晋藩先生身体力行,给我们做出了表率。 相似文献
208.
张晋藩先生早期的两部著作是指1963年出版的《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讲义》、1981年出版的《中国法制史》第1卷(以下简称《讲义》和"第1卷")。先说《讲义》。该书是1949年以后有关中国法制史学科的第一部正式教科书,它不但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教学用书,也是其他法律院系使用的教材。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直到70年代末,它在中国法学的教学和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9.
占茂华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4,19(3):17-21
本文通过对法制史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指出法制史的本质就是立法群体或个人意志的实现的历史,法制史研究的对象,实质上就是法律治理国家的历史。法律治理国家的含义是:制定法律、设立一定机制,通过执法、司法、法律宣传教育、公民的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律实践活动,实现立法者立法之目的的活动。法制史的研究应该以法律实践活动为基础,而不是以法律制度为基础。 相似文献
210.
敏振海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11):137-138
罗马法复兴是指12世纪到17世纪之间欧洲各国对罗马法的研究和继承活动。罗马法的复兴既适应了当时新兴市民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又符合与这一阶级结成联盟的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的需要。罗马法的复兴,对中世纪西欧国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并使其法律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