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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准在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等方面有重要的作用。加拿大环境标准通过其特殊的环境标准制定模式,在环境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运用技术评估、政治选择、磋商、利益相关者参与等程序实现了其环境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值得我国在环境标准制定中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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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以来,为解决东海争端,中日两国外交部门进行了11轮东海磋商。两国最高领导人发挥了政治智慧,为东海磋商起到了真正的掌舵作用。2008年6月,中国外交部宣布,中日两国就东海问题达成了原则性共识。本文介绍了中日东海磋商的主要成果及其启示,指出首脑外交及日本东海政策转变等因素推动了东海磋商的进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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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不当中断磋商的,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是否构成该赔偿责任,需要在信赖合理性程度与过错程度的比较权衡中作出判断。中断磋商的正当理由的范围,应谨慎地进行限定。赔偿的范围通常限于信赖利益损失,并且不超过履行利益之上限,但是在例外情形下,可以超过履行利益的范围。中断磋商的赔偿责任在体系定位上存在争议,个案审理中需要警惕体系定位本身的误导可能性,并应以个案情境为判断的根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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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安全合作基本框架正在发生重要的变化,美朝双方实行的战争边缘化政策愈演愈烈,围绕朝核问题美国与朝鲜及中国、韩国、日本等国正进行长期的、战略性角逐;建立某种多边安全合作框架已成为东北亚各国安全政策的基本取向,但各国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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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已有的典型海上军事互信机制一般通过限制危险动作及骚扰行为、增强海上通讯联系、建立海军直接交流及定期审查机制来增强军事活动的可预见性,减少冲突风险。与之相比,中美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协定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缺乏实质性的行为约束机制及稳定的运行体制。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中美在专属经济区内军事活动权利上的争议,以及两国海上实力和战略需求的不一致。因此,中美海上军事互信机制建设应立足于未来,避免纠缠于复杂敏感的政治问题,先易后难,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从技术性问题及公海海域建立防止海上事件机制,推动中美海上军事互信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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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诗梦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15(7):82-83
WTO争端解决机制包括磋商、专家组审议、上诉、裁决的执行与监督等四项基本程序。除以上基本程序外,在当事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可采用仲裁、斡旋、调解和调停等方式解决争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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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印度尼西亚自建交以来,双边军事关系受到政治关系的影响,历经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两国军事关系的真正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特别是2005年中国与印尼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双方军事关系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涵盖高层互访、防务磋商机制、舰艇访问、人员培训、国防工业合作等诸多领域。尽管仍存在一些问题,但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两国未来仍可能进一步推进各领域的务实性军事合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