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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卢郁希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41-46
从南宁市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要求与期盼,以及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来看,建立公安机关快速响应机制十分必要。根据国外警务快速响应模式的经验,结合南宁公安机关快速响应方面存在的问题,应从资源整合、技术革新、警务站建设、情报信息引领警务和运用民间保安力量等多个层面构建南宁市公安机关快速响应机制。 相似文献
222.
推进文化产业成为内蒙古支柱性产业的战略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快推进文化产业成为内蒙古支柱性产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同时也面临着突出的瓶颈制约。必须打破发展工业经济的习惯性思维、常规性思路,充分认识并深刻把握文化产业成长的客观规律和要求,构建文化产业发展的“六力联动机制”,才能推动内蒙古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223.
224.
一、我国城市灾害管理的现状2003年"SARS"事件之后,我国政府加强了对灾害管理机制的建设:制定并颁布了《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了包括灾害在内的各类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框架;建立责任政府,加强政府部门的责任和透明;加强灾害管理的国际合作等。这对于提高城市应对灾害的救助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了很好的解决依据。 相似文献
225.
当下全球已进入高风险社会,风险在日益增加并渐趋复杂,而且风险容易外溢、联动和集聚,若应对不当,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特别是,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和房地产风险因业务紧密相连而高度联动,传统的风险管理思维和部门化的风险管理机制已很难适应,我国政府债务风险的分析框架和管理逻辑亟需调整和完善。本文分析了我国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现状和面临的新形势,全面剖析了政府债务风险同金融风险和房地产风险之间的联动机制,在此基础上探讨建立了政府债务风险新的分析框架和管理逻辑,据此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26.
人大常委会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政治性审查,其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改革方向和精神、落实政策贯彻功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是备案审查工作的首要功能;借助备案审查确保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得以落实亦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维护改革方向和精神是国家处于转型期的治理需求。但由人大常委会从事政治性审查缺乏法规范上的依据,功能配置上又不妥当,加上政治性标准模糊、宽泛,导致备案审查缺乏客观性、可预期性,进而损害备案审查的权威性,还有可能僭越执政党的领导权,增添审查机关的工作负担,加大备案审查的纠错难度,减损备案审查的实施效果。因此,人大常委会应专注于依据宪法和法律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以合宪/法性审查吸纳政治性审查的方式来落实政策贯彻功能,将宪法和法律无法吸纳的政治性审查移送党的部门处理。 相似文献
227.
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是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提升党内法规的质量与合法性,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通过整合党和国家备案审查机关及其治理体制,从而塑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的职权型合法性审查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的授权型合法性审查互动关联的党内法规“双轨制审查”组织结构和差序性权力关系。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通过整合分工负责、移送处理、征求意见、审查监督、沟通协调、会商研究、信息共享等程序性安排,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法制监督的制度衔接与组织联动。党政分工与组织协同的组织逻辑、政治与法治平衡互动的价值逻辑、多元化治理的治理逻辑共同提供了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规范建构的理论依据。在现阶段,应当从强化审查监督的实效性、提升机制治理的全面性、增强机制运转的保障性等方面持续优化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激活机制的法治效能。 相似文献
228.
虚假诉讼在我国的典型存在,除了归根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诉讼诚信原则的失范因素以外,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以及调解制度的固有局限性也不无关系。检察监督对虚假诉讼进行规制和遏止具有天然制度优势。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权是兼有行政性质与司法性质的混合性权力。虚假诉讼打破了传统民事诉讼基本构架平衡,加强和完善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应该参照权力制衡理念,以事后监督为主,兼顾事前和事中监督,坚持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重在与各方协同,避免部门对立,并在司法谦抑与能动检察之间寻求平衡,推动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守正创新。要实现检察监督职能的理念更新和重新定位,检察机关应当在虚假诉讼治理中发挥先锋主导作用,通过立法进一步拓宽虚假诉讼案件来源机制,赋予检察建议刚性约束力,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构建“民事、行政与刑事”制裁三位一体的协同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229.
焦俊成 《共产党员(河北)》2023,(7):56-56
“室组”联动监督机制建设是当前纪检监察系统正在深入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明确提出,要“完善派驻监督体系机制,推进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全面运用监察权。通过改革推进力量和资源整合,推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室组”联动机制对推动派驻机构、纪委监委监督监察室、巡视巡察机构间的协作配合,促进纪检监察系统监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