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820篇 |
免费 | 5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3篇 |
工人农民 | 1篇 |
世界政治 | 95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篇 |
法律 | 1884篇 |
中国共产党 | 54篇 |
中国政治 | 304篇 |
政治理论 | 35篇 |
综合类 | 49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7篇 |
2023年 | 22篇 |
2022年 | 29篇 |
2021年 | 40篇 |
2020年 | 30篇 |
2019年 | 15篇 |
2018年 | 8篇 |
2017年 | 16篇 |
2016年 | 22篇 |
2015年 | 42篇 |
2014年 | 191篇 |
2013年 | 270篇 |
2012年 | 323篇 |
2011年 | 278篇 |
2010年 | 232篇 |
2009年 | 285篇 |
2008年 | 348篇 |
2007年 | 171篇 |
2006年 | 107篇 |
2005年 | 82篇 |
2004年 | 76篇 |
2003年 | 56篇 |
2002年 | 74篇 |
2001年 | 62篇 |
2000年 | 32篇 |
1999年 | 10篇 |
1998年 | 4篇 |
1997年 | 5篇 |
1996年 | 8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5篇 |
1993年 | 3篇 |
1990年 | 3篇 |
1988年 | 5篇 |
1987年 | 2篇 |
1986年 | 3篇 |
1985年 | 2篇 |
1983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87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张素敏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20,32(1):32-39
当前,在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地位明显得到提升,但对被害人参与该制度权益的关注和保障却明显遭到忽视。无论在立法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尚存在被害人普遍参与不足、参与方式规定不明、诉讼权利无法保障等问题。这极易导致司法机关权力滥用,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置初衷和适用效果。基于此,在正视被害人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困境的同时,需要让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重新回归,赋予被害人明确、具体的诉讼权利,区分案件类型分别规定被害人的参与方式及路径,规定被害人权利受侵害后的救济途径,并对被害人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进行有效限制。 相似文献
2.
被害人的知情权是被害人行使其他诉讼权利的逻辑前提,是诉讼民主的重要体现,亦有助于实现社会正义。国际公约及其他国际性文件和法治发达国家都对公民的知情权及被害人的知情权都作了明确规定,有的国家甚至将其上升到宪法的高度。我国刑事被害人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但权利告知规则仍不完善,被害人对案件的进展、诉讼结果以及刑罚的执行情况缺乏知悉途径,知情权的实现缺乏保障机制。立法上应对其作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3.
鉴于自由刑的不足和保护刑事被害人的需求,有必要对我国的刑罚体系进行更新理念上的重构,在征得被害人同意的情形之下,法院对被告人确定的刑罚可由自由刑与对被害人的赔偿之刑共同构成,且互为消涨。在行刑实践中,建立自由刑与对被害人的赔偿刑之间的易处转换制度。 相似文献
4.
刘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2,(1):70-70
杨浦区检察院提出起诉书诉前向被害人公开这一论点。实际上触及了我们在司法中长期忽略的尊重私权和善意司法的问题。这不仅是起诉书向被害人提前公开问题。而是涉及诉前与被害人沟通这一环节,所以使用“诉前与被害人沟通”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5.
在犯罪过程中 ,虽然加害人是行为的主体 ,被害人是行为的客体 ,但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之中 ,这种相互作用贯穿于犯罪的全过程。同时 ,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在一定条件下也会发生位移和角色转换。 相似文献
6.
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全面审查原则的存在,部分被害人享有了通过民事上诉引发刑事二审之权利,这种上诉权引发了若干法律适用之尴尬。赋予被害人独立的、直接的上诉权是解决此问题之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7.
一、被害人对不批捕决定应享有告知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复查申诉案件规定》第5条第一项规定: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复查。司法实践中,常有被害人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通过申诉复查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情形。但他们都是通 相似文献
8.
9.
随着诉讼制度的发展,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经历了一个由高到低再逐渐提高的过程。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提升了被害人的法律地位,并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其诉讼权利,但在保护被害人诉讼权利方面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决定,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即告终止,在法律上排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存在,致使被害人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赔偿。在检察环节,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国家补偿,既保障了被害人的人权,又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