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0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91.
赵义哲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3,(1):59-66
在实践中,“告诉才处理”案件的自诉人往往面临着证据不足的诉讼困境,通过自诉维护自身利益的难度较大。其原因在于,我国将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追诉机制一律规定为自诉。在比较法视角下,日本采取公诉垄断主义,而德国与我国台湾地区均采取公诉自诉并行主义,对我国均有借鉴价值。笔者认为,可从降低自诉起诉要求、衔接自诉转公诉、增强检察机关介入三方面对现有追诉机制进行完善。此外,基于立法目的及文义分析,也应当允许告诉才处理案件被害人通过公诉寻求救济。 相似文献
92.
93.
明明一个主政官员已经劣迹斑斑,地方民众却只能噤若寒蝉,这是何等的政治景象?又哪里谈得上社会和政府的信任呢?重建社会和政府的信任,就从公民能够敢于批评政府开始,就从还那些因所谓诽谤政府而身背案底的人的清白开始。 相似文献
94.
邱灵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2):34-39
网络诽谤行为与传统诽谤行为既有一致性又有新特性,对网络诽谤行为的认定应当谨慎对待。诽谤罪又是刑法上少数几个亲告罪之一,对网络诽谤行为的定性存在着罪与非罪、自诉与公诉的界限问题,并且涉及国家公权力的合理介入。结合网络诽谤行为自身的特点、刑事法律规范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价值选择,对待网络诽谤行为的定罪宜宽不宜严,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宜缓不宜急。 相似文献
95.
96.
河南灵宝市公安局日前对“王帅发帖诽谤案”作出处理,认定该案为错案。对照刑法的规定,这个错案错得很明显:诽谤罪侵犯的是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政府不能是诽谤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97.
98.
99.
2000年 6月,香港《壹周刊》因写批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文章失实,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诽谤罪名成立,赔偿 350万港元。紧接着,《香港商报》又在上海让戴兰生给告了 !当时,上海各报上到处是戴兰生所聘律师发表的“严正声明”,花了不少广告费,挺牛的。律师要《香港商报》及转载文章的《广州日报》赔礼道歉并赔款,并说一旦查实文章作者的姓名就要以刑事罪告这位记者:因为他犯了诽谤罪。 2001年 3月 16日,法院判决:《香港商报》败诉。 若《香港商报》的报道属实, 有十个戴兰生也早该枪毙了 ! 《香港商报》在 2000年 2月 28… 相似文献
100.
<正>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社会诸种自由中,言论、出版自由是人们获得其他自由的决定因素,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然而在任何一个法制社会里,言论、出版自由都不可能是无制约的自由,这种自由的滥用必然导致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 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保障与公民、社会组织人格权的保护,两者之间存在一种两难矛盾和价值冲突。不同国家的立法对两者有不同的偏重。在立法和司法上如何达到公平、公正,个人权利、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三者如何衡平,形成宪法、刑法等多学科交错的疑难课题。 在刑法典中设置诽谤罪,是对名誉权不受非法侵害的有力保障,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对言论、出版自由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