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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公民资格权利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公民资格权利发展角度考察我国的社会转型有利于分析、解释国家面临的挑战和宏观发展轨迹。19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分化和利益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政府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公民资格权利取得了一定进展:与市场经济建设相关的公民权利内容进一步发展,民主政治的实践使公民政治权利的形式和内容有所充实,社会权利的保护和发展尚处于探索当中。从宏观角度看,公民资格诸权利呈现出分化发展和相互推动的特点;国家主导制度构建与公民积极行使权利构成公民资格权利发展的双动力;户籍制度对权利的分等作用弱化,平等的公民资格权利的普遍化进程加速;程序性权利的设置与保障仍然不足,呈现出探索性特征。 相似文献
132.
回归与重构:服务行政在中国的源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服务行政是与传统的干涉行政截然不同的行政类型,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形成。对中国而言,1949年后的计划经济体制本身即以对公民和社会的全面负责为己任,但这种全面负责以牺牲个体的主体性为代价,并非行政法意义上的服务行政。因此,服务行政顺理成章地出现于从全能政府回归有限政府的改革过程中。 相似文献
133.
信赖保护原则作为政府行为的道德底线、行政法治化的内容和经济效益的需求,有助于实现授益行政行为的预期目标。信赖保护可以并且应当体现在授益行政行为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比如本着诚信原则作出授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改变其依据,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撤销和废止授益行政行为等等。 相似文献
134.
公务员精神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公务员精神作为公务员的价值信念,指引、评价和规范公务员的行为,体现着公共行政的精神和行政文化的价值观。通过角色期待、角色领悟和角色实践,公务员可以准确把握其角色的特殊性内涵,理解公共管理的多元性、政治性以及公共性这些特质。社会角色赋予了角色承担者特殊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往往通过职责体现,包括责任和义务,担当职责是角色的必然要求。公务员要出色地完成其职责,合作是最好的选择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选择。沿着角色把握、职责担当、合作定位这一伦理路径,公务员精神的公共性、正义性、廉洁性才能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35.
经过联邦法院对 ADR 的十几年的探索实验,美国国会最终通过了1998年《ADR 法》,为 ADR 措施的开展发放了“绿卡”。该法要求所有的美国联邦法院实施“当事人服务型”的 ADR 措施,并允许法院强制当事人参加 ADR 程序。联邦法院 ADR 部门要想成功有效的实施该法,对各种 ADR 措施进行选择,以使其与现有的法院体系相兼容,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便利,首先要协调好 ADR 措施所内涵的正义模式与一直引导着法院的传统的判决型的正义模式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6.
个人信息本来是极其隐私的事物,在大数据时代却时刻处于裸奔状态,时刻面临被侵犯的风险。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大数据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个人信息保护再次引起关注。整体而言,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个人优先与公共优先的宗旨博弈为出发点,以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为基础,以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为核心,以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的... 相似文献
137.
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是各国政治体制中分权制约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司法权监督制约行政权的重要方式。笔者认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立法已经确立了中国特色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然而,我国现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只是间接的、附带的和有限的司法审查,并不适应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观念、法律规范、组织体制、制度程序和人员素质等方面予以健全和发展。 相似文献
138.
Casting Aside Clanking Medieval Chains: Prerogative,Statute and Article 50 after the EU Referend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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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Craig 《The Modern law review》2016,79(6):1041-1063
This article confronts the controversies surrounding Article 50 by analys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ute and prerogative in the UK. The piece focuses on domestic constitutional issues and suggests a new way of classify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ute and prerogative into two types falling under ‘the abeyance principle’ or ‘the frustration principle’. The abeyance principle means that where statute and prerogative overlap, the prerogative goes into abeyance. The frustration principle means that where statute and prerogative give rise to potential inconsistencies, but do not overlap, the prerogative cannot be used inconsistently with the intention of parliament as expressed in the relevant legislation. It then argues that Article 50 has the status of primary or ‘primary‐equivalent’ legislation which could justify applying the abeyance principle. This would mean that the trigger power would be exercised on statutory authority rather than through prerogative powers. If the courts are unable thus to construe the relevant legislation it argues EU law requires the courts to bridge the gap. Alternatively, if the abeyance principle is not applicable, it argues the frustration principle could apply but the circumstances in this litigation fall outside it. In the further alternative, EU law could require the frustration principle itself to be set aside in this case. 相似文献
139.
解读“技术侦查”与“乔装侦查”——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中心的规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文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二章第七节后增加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但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技术上采取了"概括授权"的方式,即仅笼统规定侦查机关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有权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而并未明确列举可采取的技术侦查措施的具体种类和手段。与此相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技术侦查措施"这一章节下同时授权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此即"乔装侦查措施"。问题在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乔装侦查措施的立法技术上同样采取了概括授权的方式,除列举性地规定了作为乔装侦查方式之一的"控制下交付"之外,并未在立法上明文列举乔装侦查措施的具体类型和方式,其结果是造成《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技术侦查措施"、"乔装侦查措施"等基础概念含义不清、相关法条内容模糊,减损了法条的可操作性,威胁到司法的确定性,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冲击《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的终极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施行在即,上述基础概念的界定问题不解决,司法实务中将无法正确操作《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与"技术侦查措施"和"乔装侦查措施"相关的程序与制度。因此,应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对"技术侦查措施"和"乔装侦查措施"这两个基础性概念进行规范解释,勘定"技术侦查措施"和"乔装侦查措施"的合理内涵与外延。 相似文献
140.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被追诉人财产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化对被追诉人财产权利的保护是当代中国刑事诉讼制度与实践的应然内容。当下的刑诉法修正案虽然从价值理念、制度设计与技术规范层面对此展开初步调整,但其价值取向的明确度及对现实需求的回应度尚显不足。未来刑事诉讼法修改应综合考量中国社会的整体变迁、域外法治发达国家司法经验,进一步观照被追诉人的财产权利,建构更契合人权保障要求的程序性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