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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房地产纠纷的一种重要类型,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其独特的优势。本文在归纳当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及特点的基础上,对仲裁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优势、原则以及实践中碰到的几个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12.
张雅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8(6):40-44,54
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导致新类型劳动合同纠纷增多,《劳动法》对其的调整已力不从心。对于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履行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或者规定并不明确,故此,学术界及司法界对此作深入探讨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213.
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理论上至今仍然被认为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专门问题,与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问题关系不大。尽管我国合同法确立了责任竞合的有关规则,然而该规则并非万能,它无法解决仅仅因为违约但不侵权导致的精神损害后果的赔偿问题。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持反对意见者所提出的种种理由虽然值得重视,但均不足以成为立法政策上拒绝规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真正法理依据。现实生活与司法实践迫切期待打破违约责任中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理论神话,在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与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我们应当建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214.
物业管理若干问题刍议——兼评《物业管理条例》制度设计之缺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务院2003年6月8日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就业主与业主大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等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实践中,有关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以及物业管理制度设计等问题,并未因该条例的出台而中止争议,相反,该条例在物业管理制度设计中存在的缺陷,再次引发人们对物业管理制度设计的思考. 相似文献
215.
合同终止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军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2):60-62
我国合同法误将终止与消灭混为一谈 ,实则终止乃消灭的原因之一 ,二者处于不同的逻辑层面。终止的科学含义是指一方当事人依照单方意思表示使继续性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终止与解除是一对并列概念。二者均为因行使形成权而导致合同提前消灭 ,但在溯及效力、适用对象以及发生原因三个方面各不相同。合同法相应的条款应予修改与完善 ,总则中应增加随时终止的规定 相似文献
216.
沈雄杰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3):62-64
未生效合同是指已经有效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此概念源自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之区别。生效与否跟有效与否的判断不同,未生效不等于无效,生效与否的判断是时间的函数,可以将这种判断称为过程判断。本文将未生效合同分成三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合同;附延缓条件、附始期的合同;当事人约定其他生效要件的合同。三类未生效合同各有其特征,民法应当基于合理性的考虑,对各类未生效合同的保护作出妥适的规定。 相似文献
217.
当代人与自然关系存在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趋势,不符合社会正义原则,违背了国家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必须承担的国家契约义务;第三次法律革命的直接结果就是人与自然关系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在此基础上,本文论证了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218.
权利空间的拓展——农民迁徙自由的宪法学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迁徙自由是人们追求幸福、实现人生价值和目标的“复合性”权利,它在整个宪法权利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以限制迁徙自由为实际内容的户籍制度,造就了不公正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阻隔着人们以自由迁徙的方式完成“地缘的结合”和“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并直接形成了与宪政精神的抵牾。迁徙自由体现着对人的价值的宪政关怀,它为农民自身的全面自由发展及其权利的拓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瓦解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并祛除由此而生的城乡歧视、城乡差别提供着制度上的契机与可能。同时,以农民为主体的自由迁徙有助于形成政府间竞争博弈的宪政权力结构,有助于形成宪政所必需的公民意识和政治理性。只有当农民以具有完善人格和个人理念的“自由公民”形象出现并真正成为政治关系的完整主体时,才能为宪政和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219.
叶晓欣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5(3):42-44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合同的存在,一方面满足了社会化大生产和公用事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在不同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应当通过法律控制的途径,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方面对格式条款合同加以控制,以更好地发挥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20.
刘映春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26(5):92-96
现实生活中房屋租赁合同大量出现,由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租赁过程中货物被淹受损等纠纷和赔偿案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应从房屋租赁合同、转租合同、居间合同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寻找出赔偿责任一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