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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合上《银海区区长麦斌受贿案》的卷宗,我们心情异常沉重。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一个曾经嫉恶如仇的中年男人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从灿烂的阳光里一步一步走向黑暗的故事。  相似文献   
132.
丁铁坚在《上海警苑》2005年第2期上撰文指出,《监狱法》颁布10年来,对我国监狱的法制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监狱法也必然受到出台时情况的局限。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刑法、刑事诉讼法都做了新的修订,刑事司法领域正发生重大、深刻的变化,尤其是“人权”入宪,对监狱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修改监狱法的相关内容,势在必行。按照法理,制定任何法律,不仅是确定法律主体的法律权力,同时也是对施行法律权力的限制。  相似文献   
133.
我国的缓刑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实行的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对符合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宣告缓刑后,都能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但长期以来,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认为对被告人宣告缓刑是“判与不判一个样”,为探讨这一说法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加强对缓刑犯的监督管理,帮助其悔过自新,消除社会上对缓刑执行方式的误解,我院于2005年6月底开展了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回访考察。  相似文献   
134.
法律赋予罪犯劳动的含义是惩罚与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力图通过强迫罪犯劳动,使其培养劳动观念,矫正自身恶习,并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出狱后能够自食其力,不再重新犯罪。但实践工作中劳动却不再单纯地以惩罚罪犯为目的,多样性的职能使得劳动偏离了原有的轨迹。本文指出科学界定监狱在现代社会中的职能和劳动功能,建立以为罪犯回归社会服务的劳动理论,放大劳动的作用,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13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加强新形势下监所检察工作,对于促进监管场所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保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刑罚正确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6.
继云南轰动一时的“躲猫猫”事件后,广东省高明监狱服刑的罪犯刘玉山在狱内死亡事件也真相大白。确实如网友们猜测的那样李荞明“致死因绝不是没有任何危险系数的躲猫猫”,而是“看守所内牢头狱霸殴打致死”;刘玉山遭到值班服刑人员多次殴打,并做动作强度大的上下蹲训练,经抢救无效死亡。两宗案件都暴露出监管警察管理上失责、  相似文献   
137.
刘秉国 《中国司法》2009,(11):57-59
2008年6月16日,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对于必须收监关押的罪犯,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通过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强化心理矫治,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真正使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相似文献   
138.
个别教育是我国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被视为中国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近年来,个别教育工作却面临着机制僵化、功能弱化,内容空泛化、手段单一化、地位边缘化的趋势。在监狱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监狱职能日益纯化、执法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大背景下,吸收和借鉴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更新观念、拓展内容、完善机制、不断深化个别教育工作是监狱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139.
唤醒责任     
余智明 《中国司法》2009,(2):102-102
近期,监狱发生的几个案例让人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第一个案例是一个双腿瘫痪的病犯居然坐着轮椅成功脱逃,第二个案例是一个罪犯居然自己开车把监狱围墙撞开一个口子而脱逃,第三个案例是一个罪犯居然穿着自己制作的假警服从监狱大门脱逃。同样作为监狱警察,我一直以为从现象上讲,罪犯从高墙电网内脱逃似乎并不应该值得大惊小怪,因为其间的原因实在是纷繁复杂,我们似乎更应该集中精力好好总结和认真吸取教训,尽可能杜绝下一次。  相似文献   
140.
2008年,周永康同志在中央政法委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要把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形势任务下,党的方针政策在监狱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监狱工作的指导原则和努力方向,体现了监狱的本质属性和功能。“从目前情况看,监狱改造罪犯的质量还令公众不太满意,主要表现为重新犯罪率较高,特别是一些影响大的大案要案往往为刑释人员所为,公众对监狱的责难多于理解,这固然有我们宣传等方面的因素,但罪犯的改造质量是关键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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