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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江淮法治》2008,(12):58-58
上个星期,我驾驶货车运货途中,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对方车辆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迅速赶到了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并扣留了我的货车以及车上所载的货物。货物被扣.让我心急如焚.因为如果不把货物及时运达.将会给我造成数千元的经济损失。请问:交警部门可以将所载货物连同事故车辆一块扣留吗?马定根  相似文献   
102.
今日关注     
在2008年3月19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张蕴杰介绍了今年上海重大市政工程速设项目情况和将采取的相应措施;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副局长五一介绍了市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的配合措施;市公安交警总队总队长陈志康也介绍了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的多项配合措施。  相似文献   
103.
薛剑平 《政府法制》2009,(16):63-63
交警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适应新的时代和发展要求,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得以充分体现。只有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才能为和谐社会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笔者认为,交通管理部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必须强化“四种意识”、解决“四个问题”、加强“四化建设”。  相似文献   
104.
车主驾驶农用运输车上路,车牌驾照齐全,却以“无证驾驶无牌照车”为由被施以行政拘留处罚。原来这车牌驾照都是农机部门发的,交警认定此证并非彼证。  相似文献   
105.
《民主与法制》2013,(22):63-63
编辑同志: 蒋某夫妇骑着一辆摩托车在县城大道行驶,与朱某驾驶的客车发生碰撞,蒋某夫妇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时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客车司机朱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蒋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相似文献   
106.
拍案惊奇     
《廉政瞭望》2013,(11):48-49
●你扣我证,我拉你闸 不久前的一天,正值中午交通高峰时段,广西柳州市区红光大桥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突然熄灭,导致交通瘫痪近半小时。经交警部门调查,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拉了闸,原因竟是对其所驾车辆被交警检查扣证不满。  相似文献   
107.
2009年,杭州曾在全国率先设立"爱心斑马线",时过4年,这一创举却逐渐"淡出"公众视野。难道行人过街不再需要"爱心让行"了吗?记者调查发现,"爱心斑马线"退位的背后,恰恰是另一条"法治斑马线"的确立,耐人寻味。杭州"爱心斑马线"诞生于2009年5月。当时杭州发生了震惊全国的"5·7飙车案",受害人在斑马线上被疾驰而过的改装车撞死。惨剧过后,当地联合多个部门在市区相关路段设立起8条"爱心斑马线",意在提醒车辆在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  相似文献   
108.
潘勤 《江淮法治》2013,(10):6-13
一则"凑够一撮人就走,和红绿灯无关"的网帖,冠之以"中国式过马路"的名头,先红透网上,继而引发普遍共鸣,成为大江南北的热议话题。毋庸置疑,"中国式过马路"早就成了大多数国人的习惯,即便是在提倡等车排队、扶梯右行的今天,视红灯、斑马线如无物的陋习,在国人身上仍大有市场  相似文献   
109.
《民主与法制》2010,(9):67-67
顾某驾驶摩托车在驶往公司的路上被一货车撞倒,货车司机段某弃车而逃。事故发生后,顾某被路人送往医院,经诊断,多部位损伤和骨折。随后,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货车司机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此时由于肇事司机的逃逸,肇事车辆保险状况无法得知。顾某家人查到该肇事车辆登记车主是袁某,便要求袁某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10.
《工友》2013,(9):25
《工友》编辑部:今年3月初,我单位的一辆面包车在接员工上班的途中,与焦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车内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焦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我单位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修理损坏车辆,共产生修理费1.5万元。这半个月期间,只好租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产生租车费1.3万元。请问,我单位能否要求焦某承担这笔租车费用?吕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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