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263篇 |
免费 | 58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4篇 |
工人农民 | 25篇 |
世界政治 | 93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2篇 |
法律 | 1693篇 |
中国共产党 | 234篇 |
中国政治 | 535篇 |
政治理论 | 140篇 |
综合类 | 566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篇 |
2023年 | 35篇 |
2022年 | 46篇 |
2021年 | 51篇 |
2020年 | 50篇 |
2019年 | 45篇 |
2018年 | 18篇 |
2017年 | 21篇 |
2016年 | 48篇 |
2015年 | 92篇 |
2014年 | 278篇 |
2013年 | 242篇 |
2012年 | 228篇 |
2011年 | 268篇 |
2010年 | 246篇 |
2009年 | 250篇 |
2008年 | 275篇 |
2007年 | 185篇 |
2006年 | 166篇 |
2005年 | 186篇 |
2004年 | 112篇 |
2003年 | 114篇 |
2002年 | 106篇 |
2001年 | 106篇 |
2000年 | 82篇 |
1999年 | 19篇 |
1998年 | 6篇 |
1997年 | 5篇 |
1996年 | 5篇 |
1995年 | 3篇 |
1994年 | 2篇 |
1993年 | 9篇 |
1992年 | 2篇 |
1991年 | 1篇 |
1990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3篇 |
1985年 | 1篇 |
1982年 | 2篇 |
1981年 | 4篇 |
1980年 | 1篇 |
1979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32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61.
意思自治的实质在于当事人平等协商,此原则的发展一直是民法学界经久不衰的课题。本文的新意在于通过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内涵、发展及意义的认识与理解,将其在继承法中的体现作一个简介,以便更好地把握民法的基本原理。 相似文献
962.
实名制,是指公民在办理某一事项或者从事某项活动时,须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并留下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现住址等基本资料的制度。它在我国出现的历史不长,从最初的储蓄实名制开始,到现在只有10年。如果拿实名制的产生和发展与一个人的成长过程相比较的话,当前我国实名制所处的发展阶段,只相当于一个人从无行为能力向限制行为能力过渡的阶段,还非常幼稚, 相似文献
963.
论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权利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网络的普及,不仅给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也给权利限制或合理使用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各种各样的作品在网络中的大量涌现,著作权人与网络经营者的纠纷与诉讼也此起彼伏.因此,如何在网络环境中适用权利限制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课题.以国际条约和各国有关权利限制的规定为基础,结合近几年发生的网络纠纷案例,分析和论述网络环境中权利限制的适用. 相似文献
964.
因国家官员身份的特殊性,其隐私权具有特殊性.为防止国家官员隐私权的不当使用,须对其隐私权进行必要的限制以接受人民监督.其监督是反腐倡廉建设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 相似文献
965.
966.
967.
968.
在一物一专利的情况下,专利权穷竭原则的适用是比较清晰的,但是,当同一个产品包含多个相关的并且可分别获得专利的发明的情况下,专利权人针对不同发明的不同实施者的专利权是否穷竭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过对美国近期的Quanta案和Helferich案的判决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可以梳理出目前美国司法审判中对专利权穷竭原则的适用规则,以为我国司法实务在日趋复杂的技术环境下如何适用该原则提供参考.通过分析,目前美国司法实务中处理这类问题的关键是要确定权利要求所主张的技术方案是否都“实质体现于”一件产品中. 相似文献
969.
受传统文化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当代法律在执行过程中有着普遍的重视实体而轻视程序方法的现象,这种执行方式往往因为保证实体正义性而忽视了程序正义性,严格来说,这种状况不利于法律的健全与发展.随着西方法律观念的逐步引进,我国开始注意到法律程序正义的价值与意义.面对传统法律执行观念根深蒂固的现状,我国应当持续深化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改革,充分认识到法律程序的价值,科学设置程序性制裁制度,增加诉讼法中程序性限制因素.本文主要对诉讼行为进行全方面理论阐述,在此基础上深入剖析诉讼行为无效制度. 相似文献
970.
正案例回放:张某是某外资半导体制造企业的技术人员,负责企业产品最关键器件的制造工艺,和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张某的业务能力出众,一家制作相类似产品的企业对张某伸出了橄榄枝。张某向所在企业书面提出辞职,企业同意张某辞职,但希望张某再工作一段时间后待企业物色到新的接替人员后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张某认为自己已经递上辞呈,一周之后就迫不及待地到新单位上班。几经通知,张某都拒绝到企业上班,原企业即以张某旷工为由作出辞退张某的决定,双方发生争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