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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
彭玉伟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12(1):46-49
老年诈骗犯罪被害案件随着老龄化的发展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犯罪的发生并不是犯罪人单方面意志作用的结果,而是犯罪人与被害人双方互动的产物。这种互动从老年诈骗犯罪被害人的角度看,则表现为其生理上、心理上和经济上的被害性。仔细分析老年诈骗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不仅有助于全面准确地把握老年诈骗犯罪被害的原因,而且有助于提出有针对性地预防和处理老年诈骗犯罪被害的对策。 相似文献
982.
近年来,台湾居民恶意透支我国大陆信用卡后逃回台湾的案件呈日趋增多的势头,然而由于两岸刑事法律规范对此行为规定存在差异,台湾地区并未将此类行为界定为犯罪,由此给大陆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造成极大困扰。因此,只有建构台湾籍大陆银行信用卡持有人实施“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防控机制,才能有效遏制这一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983.
古加锦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4):101-105
对单位贷款诈骗行为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追究单位贷款诈骗行为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符合其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984.
近来,在涉及网络支付的刑事案件中,盗窃罪的适用呈逐渐扩张趋势.其扩张的路径包括:盗窃罪对象范围的扩大化;将盗窃罪适用于利用支付系统故障、支付系统漏洞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将盗窃罪适用于诱使被害人实施无处分意识的网络支付的行为等.盗窃罪在网络支付领域适用的扩张造成抹煞与诈骗罪等相关犯罪之间的界限、实践中对同一类型行为的定性出现分歧、行为性质的解释结论不符合通常的社会观念、量刑过重超出国民的一般预期等弊端.对此,可以从合理界定网络支付环境下盗窃罪的对象范围、坚持盗窃行为方式的“秘密性”、承认无处分意识的诈骗的合理性等方面限制盗窃罪的适用. 相似文献
985.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通常是指涉及不特定群体的经济犯罪案件,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案件,呈现被害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等特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滋生于社会转型时期,一方面,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实体不断增多, 相似文献
986.
犯罪类型本质分析是犯罪治理必要前提,在电信网络犯罪新形势下,加强电信网络犯罪类型结构及其对策研究极具现实意义.伪基站犯罪是近年出现的一种新型电信网络犯罪,与传统电话诈骗相比,伪基站犯罪具有更多自身"比较优势".同时,电信网络犯罪的主要危害类型不是一种线性发展演变结果.从长远来看,目前电信网络犯罪治理,当务之急是战略问题而不是战术问题.因此,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差异化打击和持久战,对遏制当前持续高位攀升电信网络犯罪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相似文献
987.
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获取社会信息资源,利用网络和通信等手段,冒充身份、虚构事实,针对不确定对象进行诈骗犯罪,严重冲击社会诚信,危害群众切身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利用虚假信息诈骗种类繁多,迷惑性强,危害性大。为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从工作理念、技防手段、打击模式、协作方式、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研究应对之策,不断提升公安机关防范打击利用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相似文献
988.
近几年来,手机短信诈骗案件持续多发,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给手机用户的财产安全带采了极大的危害。本文在分析归纳手机短信诈骗案件特点的基础上,从严格手机号码申请制度、加强对短信数据传送的监控、严密对银行账户及汇款的监控三个方面对防范手机短信诈骗案件的措施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89.
990.
行为人虚构消费事实并利用信用卡短期贷款的特点进行套现,本质上属于非法从事银行结算业务,符合《刑法修正案(七)》第5条增设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要件,根据最新的信用卡犯罪司法解释,该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恶意透支与骗领信用卡进行诈骗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两种独立行为模式,无法累计或者统一认定信用卡诈骗数额,只能通过同种数罪一般不予并罚例外规则进行量刑。对于构成信用卡犯罪但行为人实际通过返还钱款弥补被害人损失的案件,应当积极适用相对不起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