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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少年法院起源于美国.美国少年法院对案件的处理不具备刑事程序的性质,被认为是一种民事程序,因而,其处理也是非罪化的民事处理措施.但是,近20年来,这一做法被认为有损社会公正和公共秩序,出现了少年法院放弃对部分少年案件管辖的现象.少年司法的民事性质这一提法既不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非罪化处理可以通过不起诉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来实现.  相似文献   
202.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决定了应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对策也应该具有其特殊性。本文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梳理以及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的分析,针对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立法的缺憾,提出了应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行性对策。  相似文献   
203.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社会所激发的对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制度需求日益凸显。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出台与现代刑罚理念的变迁,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已是必然趋势与理性选择。这不仅有利于避免"犯罪标签理论"带来的负面影响,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的实体要件、程序要件、形式要件的构建与设计至关重要,缺一不可。在该系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还需加强配套制度的补充与完善,例如,政府对未成年犯的支持与鼓励、社会宽容文化的培育与引导,共同服务于"和谐稳定"之时代主题。  相似文献   
204.
我国现行前科制度具有多层级、跨领域、起点低、期限长、影响广等特征,在轻罪治理体系下面临正当性危机。目前我国学界对前科制度有两种改造方案:前科消灭模式和资格刑模式。我国前科制度具有强化威慑、补足报应、防卫社会、价值引领等多种功能,难以为资格刑所完全取代,前科消灭模式更为可取。基于公正与效率的衡平,前科消灭可以先行适用于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情节较轻的危险犯、帮助型犯罪和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过失犯、入学就业等受到影响的过失犯家庭成员。为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应建立配套机制:在程序上区分非犯罪化行为和其他前科类型分别适用申请消灭和法定消灭;建立规范化、智能化的犯罪记录和查询制度,出台《前科限制就业范围指南》,赋予前科消灭者隐私保护权。  相似文献   
205.
邹子铭 《法学杂志》2023,(6):153-172
中国已经进入轻罪时代,但“刑罚体量轻而附随后果苛重”的倒挂现象阻碍着轻罪治理体系的构建。犯罪附随后果由规范性附随后果和非规范性附随后果组成。目前,犯罪附随后果在功能上已然演变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惩罚,造成这一异化现象的原因是犯罪附随后果载体庞大复杂、与所犯之罪缺乏实质关联以及失信惩戒被滥用。因此,单凭仅针对规范性附随后果的前科消灭无法解决成因复杂、载体多样的犯罪附随后果,况且不利法律地位的消灭并不等于权利和名誉复归至圆满状态;对此,还需要构建复权制度与前科消灭一同化解规范性评价。至于非规范性评价,应当从根源上杜绝犯罪记录在社会层面的传播,具体对策为扩大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及引入“社会保证人机制”恢复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信用。  相似文献   
206.
前科制度的存在及互联网时代信息快速传播的特点,使得犯罪记录所带来的标签化效应伴随犯罪人终生,“社会排斥”功能如影随形,出现“犯罪标签泛化”“轻罪不轻”现象,与惩戒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相悖。建议从适用范围、行使方式、适用条件等方面探索建立轻罪微罪的附条件前科记录封存制度,并逐步探索建立前科消灭制度,以“去标签化”降低轻微犯罪刑事处罚的溢出效应。  相似文献   
207.
最近,《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实施,规定封存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等情形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事实上,在山东、上海、河北等地先行探索的基础上,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就免除了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报告义务。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定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传统刑事司法观念进行了革新。  相似文献   
208.
本文从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面临的障碍,并提出了完善该项制度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209.
丁文强 《法制与社会》2013,(15):134-135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对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进行了重大修改,予以限制性免除。但是该规定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和争议,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本文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对限制性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问题进行重点分析研究,结合标签理论阐述其利弊得失,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献上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210.
从美国轻罪治理体系入手,探讨了美国轻罪治理体系中的错案问题并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指出中国轻罪治理体系中存在认罪认罚从宽价值受限、检察院与法院行权失当、律师帮助效果有限和附随后果问题未被重视等问题。结合域外经验和本土实践,提出从轻罪羁押制度、从宽量刑制度、法院审判质效、律师帮助效果和前科消灭制度等方面完善中国轻罪治理具体路径,为我国轻罪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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