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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一把很顶用的钥匙,戎文凤有许多扇门要用这把钥匙去开。提高生活水平,需要钱;孩子大了,需要钱;丈夫体弱多病,需要钱;将来养老,需要钱。而钱从哪里来?于是,受贿“夫妻店”开张了,自1991年至2001年春节,他们先后113次索取、收受37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一百一十六万多元。生意红火了一阵,但最终还是难逃“倒闭”噩运,双双落入法网。凭才干青春得志戎文凤1950年10月1日出生于江苏省高邮市界首镇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是家中的独生女,幼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艰苦的生活环境磨炼了她好学上进的品质。1969年,从学校毕业后她被分配到高邮县界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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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安》2013,(20):77-77
鳊辑老师:我是一名驻某事业单位保安员,最近我听朋友说起这样一则案例。祝某的儿子小鹏今年22岁,曾多次因打架斗殴被拘留。6月中旬,小鹏因涉嫌入室抢劫杀人案被逮捕,并已供认了自己的罪行。祝某通过朋友关系找到一家县医院的医生程某,谎称儿子曾从楼梯上摔下来,确诊为脑震荡,现在想办个残疾证,以前的病例已丢失,需要补一份材料。程桌按照她的要求开了病历资料,诊断为深度脑震荡后遗症。祝某又设法拿到一份外伤性精神障碍的确诊证明,随后根据假病历拟了一份辩护词,连同假病历一起送到法院。法院对此案延期审理以进行补充侦查,检查机关对小鹏进行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查明了祝桌骗取和伪造精神病病历的违法行为。请问祝某提供假病历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包庇罪?包庇罪和伪证罪应如何区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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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拍针”行为,是指做身体假证明使犯罪嫌疑人逃避羁押的行为。实质解释论和形式解释论之争是由于对刑法机能侧重不同导致的,对轻罪应采取实质解释立场,对重罪应采取形式解释立场,“拍针”行为的法教义学分析应当采取实质解释,由此本文认为,“拍针”行为可以成立包庇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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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晶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6,6(1):14-17
对于藏匿肇事车的行为是否构成“包庇罪”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这个问题,笔者认为, “藏匿”不同于“毁灭”、“伪造”,在现有法律的规定下,对藏匿肇事车的行为应定包庇罪, 此举并非一种随意的扩大解释。同时,笔者建议将“隐匿证据”的行为加入到“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罪名中,以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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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8日,安徽省淮南市毛集派出所所长李清扬因故意开车撞死女老师柳菲,被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其妻子和小舅子因犯包庇罪,也分别获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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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替罪”行为的定性及其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替罪”行为,又称为“假自首”,是指无罪的人代替有罪的人承受罪责或者虽系共同犯罪但宁愿一人承担应由他人承担的罪责的行为。“替罪”行为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不十分常见,但由于该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实践中曾一度引起人们的关注。然而,在该行为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上,法律界一直存在争议,我国刑法实际上也未将其规定为犯罪。笔者通过对“替罪”行为的性质及法律适用两方面问题的分析论证,认为有必要将该行为确认为犯罪并以补充立法的形式将其纳入刑法分别体系之中,以弥补我国刑事立法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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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亲亲相隐”原则谈对窝藏、包庇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钧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2):130-132
作为一项授予犯罪人亲属容隐权的制度,亲亲相隐原则充分照顾了人类的情感,体现了刑法的人道性,更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维护了国家的长远利益。我国现行刑法应当吸收亲亲相隐原则的合理精神,促进以窝藏、包庇罪为代表的相关罪名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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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相隐"与尊重人权:我国刑事政策之理性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刑法第310条的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或者作虚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不管窝藏、包庇者与犯罪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只要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实际上,这样的法律就是对人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当你的亲属犯罪的时候,你为了维护法的权威和尊严,必须要牺牲亲情.这种规定的合理性需要探讨.本文根据古今中外关于"亲亲相隐"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国因否认此制度而给现实社会带来的危害,分析了现阶段确立"亲亲相隐"制度的合理性,最后提出"亲亲相隐"原则刑事立法化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