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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前海位于深圳的西部、珠江口的东岸,与港澳相邻,具有独特的区域优势,前海可谓发展潜力无限。在适用法律上,前海合作区隶属于深圳市南山区,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法。但是,鉴于前海合作区又是一个特殊的区域——深港合作共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区域。如果单纯依靠国内现行的法律体系是不能更好地规范和推动前海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推进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最重要的的任务是应该如何构建前海合作区优良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22.
李亚凝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8)
一个国家内部具有独立法律制度的地区被称为法域.区际私法冲突,就是在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地区的既有私法之间在适用中会产生的不一致的后果,并由此而引发的法律冲突.随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顺利回归,以及台湾地区问题的积极解决,我国最终将形成"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格局.中国区际私法冲突存在已久,就目前来看,由于经济的互动性增强,解决两岸三地的有关区际私法冲突问题愈加迫切.通过对各国立法例和中国现有立法的研究,分别在识别、反致、法律规避、程序诸方面进行讨论,最终形成区际冲突法和各法域终审法院司法实践共同解决区际私法冲突的方法. 相似文献
23.
英国的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在坚持传统和与国际接轨中不断地发展和调整,最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建立在原审国身份基础上的区分式立法模式;在实体法律层面上英国主张适用统一的成文法和基本相同的普通法制度;在程序法律层面上则是尽量放宽能够得到承认与执行的判决范围、放松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件、简化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程序。 相似文献
24.
我国内地与港澳的区际司法协助与机制构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是由《基本法》设定,并具有自身特殊规律的一种法律合作形式。它以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和独立司法权为基础,通过各主体之间的平等协商来具体实施。因三地的法律制度差异较大,又缺乏上位法和上位司法权协调机制,在具体合作和制度建设中遇到不少难题,亟待更新观念,从理论与实务两个层面进行突破。各法域应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按照相互尊重、主动合作、注重程序、效率优先的原则构建合作机制和开展司法协助,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25.
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付诸实践,使我国逐步形成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①共存的局面,但与此同时也衍生了突出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随着两岸四地的交往越来越频繁,这种区际法律冲突将会更为明显。 相似文献
26.
1997年7月1日,中国已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根据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和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称《香港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权继续进行船舶登记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以‘中国香港’名义的颁发有关证件。”据此,香港立法机构于199O年颁布了《香港商船航运(登记)条例》,该条例已于199O年11月3日生效。现行香港船舶登记随之正式开始。为继续保持香港自由港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九七后香港仍独立进行船舶登记。这样,不同国籍船东的船舶都可获准以“中国香港”名义… 相似文献
27.
澳门终审法院近期对两宗人身保护令案件的裁判,一再凸显澳门与内地移交逃犯方面的法律困境,虽有权宜之策,但终非久计.两地在移交原则(拒绝移交的理由)上的分歧为主要症结所在.对此,需要准确把握内地与澳门为"一国"内的"两地";而澳门<刑事司法互助法>相关条文亦对未来协议的建立具有文本上的示范意义. 相似文献
28.
29.
对中国区际司法协助模式的再认识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目前中国开展区际司法协助的最理想模式是各法域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区际司法协助协议。 结合港澳基本法的规定和实践对该模式的建立与运作加以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并 使之在今后的实践中逐步完善,以使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0.
(一)平行诉讼之概念、成因及类型 平行诉讼(Pamllel Pmceedings),通常指相同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基于相同的事实和目的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院进行诉讼的现象,是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积极冲突的表现。我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由于我国目前缺乏对区际平行诉讼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