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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现状及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春红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2,17(4):88-89
刑事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特殊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设置的防护墙,为更加全面有效地提供刑事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政府应建立援助公职律师队伍,彻底根除律师在工作中的经济顾虑,扩大援助适用阶段,将各阶段刑事法律援助的审批权赋予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的功能,制定统一的法律援助法律法规,规范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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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端波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8,22(3):12-16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人的发展不仅需要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时也需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劳动是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最基本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更是人的发展诉求.由于资源占有的不均衡和利益主体多元化,劳动关系的不和谐是当前市场经济中不可回避的社会事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通过制度进行有效协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同时形成劳动关系和谐文化,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伙伴合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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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社会,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之一.法治国家同法治社会是两个对应范畴,二者既有区别,又存在互补互动关系.国家法律主要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而法治社会则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
法治社会并非简单地指以法管理社会或守法的社会,这只是法治社会的一部分内涵.法治社会是指全部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包括各社会组织的自主自治,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法治轨道上运转,社会力量在法治范围内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以及公民个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都符合法治精神.建成法治社会,就是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以法律和社会规范、社会公德约束自己和他人,并监督国家权力在宪法和法律轨道上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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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整个国家的全局来看,民族地区应当以国家法律和民族政策作为法制建设的依据,建立保证国家法律实施和维护各民族合法权利的法治环境。然而,由于民族地区的民族特点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与汉族地区相比有明显的差别,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在理论和实践上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具有如下特点:(一)民族性。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从内容上看,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要用法律的手段,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从对象上看,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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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未成年犯受教育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犯的教育是我国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监狱法》的规定,未成年犯接受教育的合法权利仍然存在,作为自身而言,接受教育的义务没有免除。据江苏省少管所统计,未成年犯90%以上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文盲、半文盲,没有达到规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且他们在身心发展、行为特征上都表现出明显的缺陷。因此,保障未成年犯的受教育权不仅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也是我们应该深入思考的重要课题。本文就未成年犯受教育权保障体系的构建从五个方面谈一些认识、设想和做法。一、在教育目标上,要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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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利是公民权利救济权的延伸,律师的从业状况,尤其是在与警察、法官、检察官打交道中的地位,反映了一个国家对公民权利保障与救济的重视程度,因而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法治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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