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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荣凯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0,(4)
《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劳务派遣工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同工不同酬是不争的事实,不仅表现在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和补贴等显性利益分配方面,还表现在劳动安全保障费、教育培训费、社会保险费等隐性利益分配方面。破解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难题,最关键的是要从源头上根治,在立法上确保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同时还要多措并举。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另一方面,需要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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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概念最初是有关性别平等的,已包含在1919年的《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中。30年后,第100号公约确认了男女之间在包括基本工资和产生于工人就业的任何额外现金或非现金报酬或津贴在内的报酬平等的重要性。该公约保证了"同等价值工作"同等报酬,而不仅是"同样或类似的工作"需要同等报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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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林欣欣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同一单位“同工不同酬”现象有违公平原则;派遣用工范围亟待规范。在浙江从事农民工培训的林欣欣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相同或相近岗位应享受同工同酬;劳动派遣工的适用范围也应加以详细规定,主体性岗位要避免长期使用派遣工。”林欣欣代表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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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经验显示,“同工同酬”原则源于反歧视运动,同时也是从反歧视语境中获得进路的。然而,我国曾经尝试抛开反歧视这一源语境来独立推行同工同酬原则,却因为缺乏可操作性而收效甚微。结合本土法律资源和域外经验,让同工同酬原则回归反歧视语境正是现阶段我国劳动法落实分配公平的主要进路,只有利用好反歧视法律工具方能真正实现“同工同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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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骨干力量,要在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一、制约劳务派遣工入会的主要因素
一是工资不足或成本紧张。有的企业领导担心若要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确保他们的福利待遇,工资和费用必然增加,将直接影响到正式工的利益,增大企业的经营压力。有的工会主席对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感到力不从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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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倡男女同工同酬被写入《劳动法》
申纪兰能当选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和她最早提出实现男女同工同酬分不开。
1950年代初,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创办“金星农牧生产合作社”,申纪兰积极联络10多名姐妹加入互助组,并被选为合作社副社长。从那时起,申纪兰走家串户动员妇女出工下地,终于使妇女们和男人们一起劳动。她还提出男女应该得到相同的报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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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文勤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4):28-28,37
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将劳务派遣(简称劳务工)的权利义务,第一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使劳务工的主体资格得到回归,同工同酬平等竞争的机制得到明确。但在企业使用劳务工日趋递增的状况下,分配、保障、技术培训、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还比较滞后,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务工之间的 相似文献
90.
乔安丽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5):137-139
我国劳务派遣在急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问题。虽然2012年12月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针对现有的劳务派遣人数快速增加、派遣机构数量多且资质差、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等问题,建议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经验,引入保证金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明确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开辟劳务派遣向直接雇佣转化的渠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