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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陈箐 《人民论坛》2015,(8):134-135
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法确立了"后悔权"制度。然而,大量增长的相关消费投诉也随之而来。文章结合当前网购的特性,对新消法中"后悔权"适用的例外情况、后悔期间、保管义务和运费承担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为全面完善网购"后悔权"制度提出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12.
毛晚晴 《法制博览》2015,(7):249+2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二十年后迎来了全国人大的首次修订,第二十五条引入了"消费者后悔权"制度。这一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切身利益的制度,成为新《消法》的一大亮点。笔者在本文中通过对我国后悔权制度立法不足之处的分析,对后悔权制度的完善提出浅薄之见,以期望国家能在今后的立法和执行中对该制度加以完善,使得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更加切实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周利生 《法制博览》2013,(1):176-178
近几年在线交易发展迅速,网上购物的消费者也越来越多,但是与此同时,消费者对其的投诉量也是水涨船高。而其中退换货问题是投诉的主要焦点。国外一般是通过设定后悔权来保护出于弱势的消费者。与国外盛行的"后悔权"相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的"后悔权"。这使消费者不能根据国家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从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出发,探讨在线交易中建立后悔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同于与传统的面对面交易,在线交易中消费者不能亲自看货验货。只能根据商家提供的信息来做出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设立消费者的后悔权,给予消费者退换货的权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而一些知名的在线交易网站的实践也证明消费者的个人诚信水平有较大的提升,发生恶意退货的概率较小,引进后悔权可以使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达到双赢的局面。  相似文献   
14.
正"非因质量问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今后这样的声明将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而无效。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新消法在"经营者的义务"一章中增加了"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条款(新消法第25条),该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  相似文献   
15.
消费者后悔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平衡市场交易关系中因经营者强势地位而导致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设立的倾斜保护制度。在实践中,消费者可能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滥用后悔权,容易导致消费者道德风险问题,从而影响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要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防止消费者滥用后悔权,就需要对消费者后悔权道德风险进行防范化解。  相似文献   
16.
理性看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后悔权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彭斌 《法制与社会》2010,(23):33-34
实施了1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迎来颁布后的第一次重大修改,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建立就是其中比较受关注和有争议的一项内容。本文对该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认为消费者后悔权制度虽然与合同精神有一定的抵触之处,但在消费领域对合同自由及意思自治原则进行一定的限制,能更好地保护目前中国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应该逐步推进,在考虑国情的情况下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消费者后悔权制度设计要严密,要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不能被滥用。  相似文献   
17.
刘兆霞 《法制博览》2023,(14):127-129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在不断提高,且消费环境、交易类型也发生很大的变化,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盛行的背景下,网络交易已成为当前人们消费的主要交易类型,例如,淘宝网、拼多多、京东商城等,除此之外,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电视销售等也逐渐普及。消费市场交易类型发生变化,也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不是现场的交易类型,也容易出现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性的情况,而其中消费者则是弱势群体,在没有实际触碰到商品的情况下购买存在一定的风险。为此,后悔权制度的构建,将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举措之一,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18.
网络购物消费者具有特殊性,其所掌握的信息、资源与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特殊予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后悔权、知情权和网络交易平台责任等制度的设计正是回应了网络购物消费者的诉求,体现了以人为本、以消费者权益为重的立法精神,能够有效改善网络交易环境,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保证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9.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购因其便捷、价优和品全等优势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亲睐.网购交易增多,网购纠纷也不断增加.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2014年3月15日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后悔权.后悔权有助于实现对消费者弱者权益的特殊保护,但后悔权的充分落实还有待规则进一步细化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的配合和协调.  相似文献   
20.
网购交易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给予了充分重视,赋予消费者以后悔权就是典型表现。后悔权的创制能够实现网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营造诚信的交易环境。新消法对后悔权的适用对象、时限要求、消费者的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新消法还新增了网购知情权和网络交易平台义务的相关规定,以配合后悔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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