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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正确把握“委派”之内涵 ,有助于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产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的核心所在。正确把握“委派”之内涵 ,还应注意其与委托的区别 ,并区分身份和公务、公务和劳务的区别。  相似文献   
32.
《中国工运》2007,(3):42-44
为了破解非公企业工会组建难、维权难的问题,2005年6月以来,鞍山市总工会在海城市(县级市)进行了向非公企业直接委派工会主席的试点,先后向36家大中型非公企业委派专职工会主席26人。  相似文献   
33.
正1943年2月,正是哀牢山的初春。这一年,有很多大事可表。世界大战还在继续,而中国也在艰难地抗日。新平这一年,并无大事。如果不是有邢公畹这个人,我们今天也许不会提起这个地方。邢公畹,一个语言学家,2月16号他被委派去新平的漠沙镇调查。他的工作,是外行人倍感枯燥的语言研究。若干年后,邢公畹把这次调查所得写成了《江河上游傣雅语》。傣雅,今天叫花腰傣。  相似文献   
34.
孟新生 《中国监察》2011,(17):29-29
2011年,临沂市纪委派驻一组针对科级干部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震撼力不大、影响力不深等问题,深入调研,积极开展工作,使廉政谈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35.
潘永江 《唯实》2000,(9):49-53
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变革以后,乡镇企业经营者的构成发生重大变化,乡镇企业优秀经营者稀缺(本文所论及的经营者即指企业最高级管理人才——董事长、总经理或厂长,也有人称之为企业家)。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不少地方仍然沿袭政企不分体制下的做法,以委派、任命、下派、提拔等方式,  相似文献   
36.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工作。搞好法制教育是顺利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基础之一。一年多来,我受本院委派,先后为西安铁路分局党委中心组及分局机关、分局各有关系统和单位,做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报告十余场次,受教育的人员达2000多人次。宣传教育面涵盖了分局主要领导、机关各处部室正职领导、分局所属各站段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和青年领导干部(82人)、分局教委机关干部和所有中小学校长、书记以及西延铁路公司西安铁路经济技术开发集团公司、  相似文献   
37.
本文认为,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所指“委派”,应符合委派主体的特定性、委派去向的特定性、委派目的的特定性、委派方式的明确有效性、委派关系的隶属性及被委派人员具有明确代表性六个要件。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原国有公司、企业人员,除担任董事、监事之职并代表国有公司、企业行使管理权者以外,其他人员从理论上讲不应属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所指受委派从事公务人员的范畴。  相似文献   
38.
林镜兰 《政法学刊》2005,22(6):43-45
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准确定性与适当量刑以及对其预防遏制问题。要理解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委派”人员适格性之形式和实质要件和“委派”人员从事公务性的特殊涵义。  相似文献   
39.
1978年,我们党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打开了封闭几十年的国门,做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实现了历史性的经济战略转折.从此改变了中国人的命运。时至今日已有三十年的历程了,在这段时期,我受市政府委派,在海外工作多年,以一身两个角度参与了这场伟大的历史变革,深深体会到,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  相似文献   
40.
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国家工作人员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作为股东之一的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的经济犯罪如何定罪取决于犯罪人的主体身份,对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国家工作人员的司法认定是当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本文从当前的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出发,对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的性质及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论述,并对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该类案件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作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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