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86篇
  免费   0篇
工人农民   2篇
世界政治   2篇
法律   23篇
中国共产党   23篇
中国政治   23篇
政治理论   1篇
综合类   12篇
  2022年   1篇
  2016年   1篇
  2015年   3篇
  2014年   4篇
  2013年   8篇
  2012年   8篇
  2011年   9篇
  2010年   5篇
  2009年   6篇
  2008年   6篇
  2007年   2篇
  2006年   6篇
  2005年   3篇
  2004年   1篇
  2003年   2篇
  2002年   8篇
  2001年   6篇
  2000年   6篇
  199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8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41.
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国家工作人员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作为股东之一的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的经济犯罪如何定罪取决于犯罪人的主体身份,对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国家工作人员的司法认定是当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本文从当前的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出发,对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的性质及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论述,并对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该类案件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作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42.
被告人张月芳于1993年2月至案发,受上海文化用品总公司委派,到上海凯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等职。本案涉及的另一被告人李耀西(已另案处理),1993年3月经上海文化用品总公司同意,担任包装公司总经理;1995年10月之后调任上海文化商厦副经理和经理;1999年3月调离前单位,被聘任为上海文化用品批发市场经理。在上述单位中,除包装公司为国家投资占绝大部分的中外合作经营有限公司外,其他均为国有企业。  相似文献   
43.
李德恩 《法治研究》2014,94(10):119-124
调解系统性进入司法是现代调解运动的核心内容。各国法院在诉讼程序中通过组织和转介调解两种方式来鼓励调解运用。法院转介调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在中国,法院转介调解可以划分为立案前的委派调解和立案后委托调解两种形式。在性质上,前者属于诉讼外调解,后者属于诉讼调解。立案前的法院转介调解不宜称作委托调解。中国的法院转介调解机制运行不畅,还存在诸多需要完善之处。经过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三种附加程序而获得强制执行力;而经过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撤诉或以调解书结案。  相似文献   
44.
一些县(区)委书记之所以能够为所欲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方面是由于这些人主观上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思想道德和纪律防线松弛;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现行的一些制度存在漏洞、监督乏力的问题,给违纪违法者以可乘之机。为加强监督效果,应考虑市州、区县纪委书记实行上一级委派任用制。  相似文献   
45.
李增兴 《新东方》2006,(7):43-45
政府委派会计制度并没有严格的学术定义,一般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贸委等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凭借其管理职能,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主管、财会机制负责人和一般会计人员,经考核录用后,派到需要进行监控的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一、实行政府委派会计制度的重大意义政府委派会计制度来源于基层实践,是我国经济改革和当前经济生活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建设正处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攻坚阶段。然而,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监…  相似文献   
46.
《支部生活》2011,(9):4-5
8月25日下午,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秦丰受中央委派宣布了中央关于云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秦光荣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不再担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相似文献   
47.
《新法规月刊》2011,(2):91-101
在涉及企业改制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理论界及实务部门对侵吞国有资产犯罪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均存在较大争议。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在解释立场上应当从严掌握标准,而不宜放宽条件。否则,势必不当扩大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范围。企业改制完成的时间节点以工商变更登记日为基本原则。应以被告人隐匿的国有资产总额认定贪污犯罪数额。恶意支配自己并未完全控制的财产应该构成犯罪,相应的资产应纳入犯罪数额。应该以被告人实施隐匿土地使用权时的评估价格作为贪污的犯罪数额,对于被告人的经营所得.可以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相似文献   
48.
《江苏政协》2011,(7):37-38
<正>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也是当前政协履行职能相对薄弱的环节。近年来,淮安市楚州区政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民主监督的新方法、新途径,在深入调研并取得区委重视支持的基础上,开创性地统一委派  相似文献   
49.
陈心安 《世纪行》2011,(8):43-46
委派民主监督是对中国特色监督体系的深度探索和创造性实践,是政协三大职能中最有特色部分的亮度添加。襄阳市政协民主监督第三组自2011年初被委派到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民主监督以来,在市政协的统一领导和受派部门的有力配合下,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务实精神,正在探寻一条委派民主监督的运行路径。  相似文献   
50.
《协商论坛》2013,(7):39-40
今年以来,济源市政协积极探索强化民主监督工作,开展了协商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共向教育、工信、住建、交通、国土等职能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23家部门(单位)派驻111名市政协委员为民主监督员。协商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大力推行,进一步增强了民主监督员的荣誉感、责任感,推动了受派单位的工作开展,促进了政协民主监督作用的更好发挥,取得了初步成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