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9篇
  免费   1篇
工人农民   1篇
世界政治   4篇
外交国际关系   2篇
法律   18篇
中国共产党   29篇
中国政治   20篇
政治理论   3篇
综合类   3篇
  2016年   3篇
  2015年   5篇
  2014年   11篇
  2013年   19篇
  2012年   5篇
  2011年   6篇
  2010年   7篇
  2009年   4篇
  2008年   5篇
  2007年   2篇
  2006年   4篇
  2005年   4篇
  2004年   2篇
  2003年   1篇
  2001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8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先锋队》2013,(10):6
新闻背景:3月8日,习近平同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江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习近平在会上告诫。"长"、"官"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要像出家人天天念阿弥陀佛一样,天天念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你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伸手必被捉。  相似文献   
42.
张鸣 《法人》2006,(12):38-40
作为明、清政商关系的一个缩影,会馆现象给我们的启示是,不正当的政商关系不仅不能有效促进商业的繁荣,也无法为企业家带来真正的依靠官商之间的事儿,从来都是大事。自秦汉以来,封建制基本上见了鬼,皇帝要靠官僚来治理整合国家,从此以后,中国社会的两大最有势力的群体,一是官,其中包括候补和退休的,一是商,其中包括半农半商和半官半商,他们之间的事,小得了吗?不过,在一般人看来,官商之间,没有什么好事,  相似文献   
43.
朱忠保 《党建文汇》2014,(10):26-26
中组部发文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EMBA、后EMBA、总裁班等被明确列为高收费社会化培训项目,“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参加”。这引发领导干部退学EMBA风潮。  相似文献   
44.
张鸣 《廉政瞭望》2014,(17):53-53
世人皆知,和珅是清朝第一号大贪官。人们甚至说,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当然,如果算上晚清,和珅是不是第一贪,还不好说。别人不讲,单一个盛宣怀,就比和珅有钱。一个既做大官,又做掌管国有企业官商的人,和珅怎么比?  相似文献   
45.
正任建明在9月11日的《人民论坛》上撰文指出:周永康个案及类似个案为什么会形成?主要的原因有哪些?只有搞清楚这些深层及具体原因,才有可能找到构建健康政治生态的良方。总结周案的深刻教训,至少有三个重要原因。一是,不能做到以"零容忍"的态度和行动惩治腐败。周永康自1989年起就走上了"一把手"领导岗位,行政级别也已经是在地厅级及以上。正是由于我们的反腐败存在不少例外,不能做到"零容忍",才客观上"养痈遗患",使1989年的"小老虎"一步步长大为"老虎"甚至"大老虎"。  相似文献   
46.
官商关系是决定商法过去、现在乃至未来的重要力量。不独中国惟是,西方亦然。只是二者经行的道路迥异而已。因此,继续坚持“西方中心主义”的论调,单纯提倡由国家继受西方现代商法文本、制定自己的商法或商事基本法,无助于培养中国商人的自治精神,也不能有效平衡官商关系。  相似文献   
47.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出席十二屑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江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  相似文献   
48.
白杨林  何益 《群众》2013,(4):79-79
3月8日上午,总书记习近平来到人民大会堂西大厅,同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江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他谈到:“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相似文献   
49.
李远夫 《小康》2005,(3):22-24
在中国,若把“官”与“商”这两个字联系起来,一般都会引发人们许多的联想:“官商勾结”、“官商合流”甚至“官商一体”,等等。因为历代皇朝均以“重农抑商”为基本政策,商为“四民”之末,要逐利致富、求得更高社会地位,就不得不寻求权力的庇护与帮助,故而官商之不分也就成为中国历史上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人们受到这种历史、文化的长期影响,也就对时下某些官员“下海”、商人从政的现象多少有了些敏感,总是要不由自主琢磨背后是不是有“猫腻”。这一心情当然可以理解,但过多的猜疑就往往多余了,因为现在已经大不同于昔时。随着社会主义市…  相似文献   
50.
《党课》2012,(22):55-55
近来“河南一公务员银行账单曝光,日进千万”的消息一出,立即掀起了国人对公务员“官商两栖”行为的热议。专家指出,公务员做生意于法不容、于情不合。只要是在职公务员又同时经商的,就可以说是违反《公务员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