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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乡音》2012,(11):12
近年来,随着汽车租赁业的快速发展,与汽车租赁相关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抢劫、抢夺、汽车诈骗、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急剧上升。租车作案已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手段。这些案件的发生侵害了租车行业主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了社会稳定。建议:一、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或管理办法,及时规范汽车租赁业的开停业、租赁活动管理、法律责任等,特别要明确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相似文献   
72.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长安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去年9月15日发生的九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依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蔡洋公然暴力伤人,寻衅滋事,性质恶劣,获刑十年,法院的判决无可置疑。  相似文献   
73.
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今年首起涉黑案件在徐州宣判,10名案犯均为80后、90后,涉黑团伙主犯吴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等六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20年。  相似文献   
74.
教师虐童犯罪的刑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师虐童案件频发,对其中构成犯罪的行为是以寻衅滋事罪还是以虐待罪处罚在学界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多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是并不合适。从长远考虑,应当适当扩大虐待罪主体范围,将虐童情节作为该罪告诉才处理原则的例外,据此以虐待罪规制教师虐童犯罪,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5.
[案情]2012年6月25日,被告人宋某向同案人提议抢送本村女孩回来的被害人侯某、张某等人几包烟吸。侯某等听说抢烟之事后立即骑摩托车向回逃跑,宋某等人因此发怒并紧追侯某,宋某等人追上即殴打侯某、张某,并向其索要1000元现金,侯某等人不得已  相似文献   
76.
教师虐童案件频发,对其中构成犯罪的行为是以寻衅滋事罪还是以虐待罪处罚在学界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多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是这并不合适。从长远考虑,应当适当扩大虐待罪主体范围,将虐童情节作为该罪告诉才处理原则的例外,据此以虐待罪规制教师虐童犯罪,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7.
正2013年下半年,广德县人钱某对结识已久的余某夫妇声称自己在筹建中的某酒吧持有股份,并表示能够帮助他们入股赚钱,在钱某的花言巧语下,余某夫妇很快将5万元交给了钱某。然而,钱某并未将此款入股酒吧,而是用于个人的高档消费和还债。面对余某夫妇的催讨,钱某以酒吧分红、退股结账等理由继续施骗,拒不归还钱款。之后,钱某以同样方式骗得被害人杨某5万元,眼看钱某并未将此款用于入股,杨某便向钱某讨要  相似文献   
78.
暴露的服饰会引发身心疾患 暴露的服饰,使自己和见者易生邪思。中医名著《景岳全书》中说:“心为君火,肾为相火,心有所动,肾必应之。”淫念生,相火必然妄动,直接表现为头晕、头痛。因暴露的服饰使人常引发相火妄动,定会暗暗耗伤肾的精血,表现出明显的水不涵木之象,如无事生非,多言易怒,寻衅滋事,顶撞谩骂等。  相似文献   
79.
2011年11月27日,致诚公益机构接到甄某的法律援助请求。甄某称其子甄小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已近2个月,请求致诚公益律师为其子甄小某提供法律援助。了解案情后,致诚公益律师时福茂律师及其助理裴蕾对其进行了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80.
在对网络造谣型寻衅滋事罪进行司法适用时,应当依据民众观念和社会情势的变化对其进行扩大解释,结合"公共场所"的本质属性以及网络空间的社会属性,网络空间应当被认定为"公共场所";网络造谣型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具有其独有特点,认定虚假信息要从内容的虚假性、诱导性、具体性以及信息来源的非正当性等四个方面来加以认定;"无事生非"的主观心态并不是网络造谣型寻衅滋事罪所必需,其主观心态既可以是主观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明知"的认定应当以刑事推定的方法来予以认定;借助于"累计犯理论"和"传播性理论"判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时,要合理考量发起者的行为使得危害进一步扩大的危害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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